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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喝農藥逼我們離婚

情感 更新时间:2024-09-10 16:06:35

  因為對同一個男人的關愛,兩個不同時代、不同生活觀念的女人走到一起,于是有了婆媳戰争。無論是婆婆還是媳婦,想化解矛盾,沒有他法,隻能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不要說自己“做不到”,做不到又何必抱怨自己不幸?為了讓自己幸福、老公幸福,請注意:眼睛不要太明亮,心思不要太敏銳,底線一定要堅守,做人一定要大度。

  傾訴人:春熙

  性别:女

  年齡:27歲

  職業:飯店服務員

  春熙把采訪地點約在她工作的飯店,還特意跟領班要了包房的鑰匙,沏上一壺茶,專心等我到來。一見面,她有點不好意思:“都是些家庭瑣事,還麻煩你跑一趟。”談話中,開朗、細心的她總能及時為記者續滿茶杯,可她的婚姻卻是一團糟。

  剛結婚就鬧矛盾

  2008年中秋節後我從新鄉老家出來,再沒回去過。老公文濤來找過我一次,商量離婚的事,我不同意,因為孩子還小,我怕她沒了爹或娘,太可憐。

  我和文濤是2005年春在老家相親認識的。他1.78米的個兒,濃眉大眼,挺吸引人的。他對我也滿意,見一面之後我們就訂下婚事。訂婚後我倆來鄭州打工,他在西郊的純淨水銷售點工作,我在大超市當營業員。當年秋天我們住到了一起。當時我下班已是晚上10點多了,洗衣、做飯等大部分家務都是文濤在幹,他也不抱怨。這在農村男人中可不多見,我倍感欣慰。

  當年年底我們開始準備婚禮,可文濤媽不願按老家的規矩給我家送彩禮,她認為我們已經住到一起,我也跑不了了。可我委屈啊:我就那麼“便宜”嗎?

  我跟婆婆杠上了,文濤左右為難。最後雙方各讓一步,彩禮錢由婆婆拿一部分、文濤自己借錢補一部分。

  婚禮總算順利舉辦了,幾天後我和文濤去領結婚證,剛出村口,他說沒帶錢。在老家那兒,結婚證的錢是要婆婆出的,文濤不敢問他媽要,就問我要。我生氣地說“沒有”,文濤竟說:“沒錢,咱就不領證了。”我也賭氣:“不領就不領!”

  回家後,婆婆知道我們在生氣,“撲通”躺到地上,邊打滾邊撒潑:“花這麼多錢娶個媳婦,一進門就氣我!”我吓了一跳,文濤也顧不上生氣了,一起勸婆婆。直到第二天早上,婆婆都不理我。我在床頭站了兩個小時,才把她叫起來吃飯。

  火爆婆婆惹不起

  見識了婆婆的厲害,我不敢在家待了。2006年過完春節,文濤同意我去北京打工。他留在老家的建築隊幹活。秋收時我從北京回來,公公不在家,婆婆腿腳不便,農活全靠我和文濤,可我倆不太懂,就跟鄰居搭班幹。一天吃早飯時,婆婆說我家出了車和人力,鄰居該把油費先掏出來。文濤覺得沒必要分那麼細。婆婆就抓起筷子照文濤頭上一頓亂敲,文濤惱了,把碗一擱走了。

  中午,我們從地裡回來,婆婆躺在床上,任我們怎麼求情都不起來。我們下午去地裡了,她跑餐館吃了一頓。晚上我們回家,她又躺床上了。她一鬧就是十幾天,不跟我們一起吃飯、說話。文濤是個孝順兒子,每天都勸她,可她就是不消氣,還說是我把老公教壞了。

  後來婆婆終于起床了,另用了一口鍋做飯。我們不計較,隻要她不生氣就行,可我們正吃飯呢,她一碗湯就摔在我們腳下,又哭又鬧,跪在那兒拜神。我說了她一句,她就哭天喊地地嚷嚷。鄰居聞聲過來調停,她又躺在地上打起滾來,還把自己給氣暈過去了!我從沒見過這陣勢,跟演電視劇一樣,也不知是真是假。最後,隻能是我這個晚輩給她賠禮道歉。

  這件事後,公婆要分家,可方案我接受不了。文濤的大哥早已在鄭州成家立業了,我嫁過來時,就說好兩個院子都給我們。可婆婆卻要把一個院子分給大哥,剩下的院子再由我倆、公婆、大哥三家平分。我當然不同意!我氣壞了,收拾了東西要回娘家。文濤拉住我,又勸又哭的,我也跟着哭,可婆婆說:“讓她走,走了就别再回來!”我哭暈了過去,診所的人來給我輸液,婆婆又說:“輸完了,讓她走!”

  孝順老公要離婚

  咱惹不起,總躲得起吧?2006年中秋節後,我跟文濤去北京打工,一個月後我就發現懷孕了,他隻好把我送回家。

  婆婆從不把我當孕婦照顧,我天天跟着他們吃蘿蔔鹹菜和稀飯。我想吃水果,她說沒錢。十月懷胎,她給我買過兩次水果,一次蘋果、一次橘子。沒法,我隻好向朋友借錢買水果。可文濤一回家,婆婆就告狀,說我亂花錢。

  2007年女兒出生了,我淩晨1點多生完,上午8點出院,一回家文濤和婆婆就去睡覺了,把孩子撇給了我。孩子十幾天大時,婆婆在文濤耳邊嘀咕:“你媳婦真嬌氣,生完孩子十幾天都不幹活!”孩子滿月,按當地規矩要回娘家住,女孩8天、男孩10天。婆婆一點兒都沒有舍不得,連連說:“去吧,住不夠8天别回來!”我娘家的房間很熱,我多想早點回去啊,可她這麼說,我隻能住滿8天了。

  後來婆婆又要分家,我們鬧了幾天,文濤也不敢說話。争到最後,婆婆又要喝農藥自殺。我氣得拉着文濤要離婚,眼看就要蓋章了,我哥給攔下了:“傻妞,值得嗎?人家給啥咱要啥,隻要你倆能過好就行了!”哥的話提醒了我。女兒那麼小,為了她我也不能離婚啊!最後,家分了,完全按照婆婆的意思。

  分家後,文濤去北京打工了,我在家洗衣、做飯、帶女兒,婆婆不管不問。我正做飯呢,不管孩子哭聲多大,婆婆都不看一眼。我正洗衣服呢,孩子在家門口摔倒了,婆婆都不扶一下。天冷了,女兒要添棉襖、棉褲,我不會做,向鄰居請教,婆婆竟不讓人家教我!

  我實在不能理解,她既然不管我們,幹嗎還要向文濤告狀,說我不會照顧孩子、愛花錢?文濤回家就質問我。2008年中秋節我倆生氣,就是因為她的挑撥。我忍無可忍,把孩子丢在家,來鄭州打工了。

  我不同意離婚,文濤又提出解決方案:一、以後不準對他媽說半個“不”字;二、我倆各過各的,誰也别管誰。我還是不能同意。

  過年了,家家戶戶都在團圓。可我呢?我想女兒,卻有家不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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