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新鄉市市場監管局在收到中國質量新聞網等媒體關于“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産品抽檢不合格”報道後,高度重視,該局主要領導迅速作出批示,要求認真落實,明确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對報道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處置;同時舉一反三,以抽檢不合格食品處置“雙清零”為導向,加大日常監管、行政執法和後處理力度,降低類似食品安全風險。該局食品藥品抽檢檢測科、食品經營安全監管科、執法稽查科等業務科室和大商新瑪特購物廣場所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迅速進行了調查。
三次抽檢不合格
緣何兩次被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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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2期)》,其中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經營的1批次闆栗鴨的菌落總數超标。
接到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闆栗鴨不合格抽檢報告後,新鄉市衛濱區市場監管局于2019年6月5日予以立案調查。向當事人送達了闆栗鴨抽檢不合格報告等材料,并當場告知當事人如對檢驗結論有異議,可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提出書面複檢申請,并說明理由。逾期未提出的,視為認可檢驗結論。執法人員當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對抽檢不合格的同批次闆栗鴨進行召回。當事人未提出複檢申請。
經查,該批次闆栗鴨共購進50袋,已銷售12袋(其中8袋被抽檢,4袋零售),剩餘38袋返回生産企業。現場檢查未發現抽檢不合格的同批次闆栗鴨,該公司提供了該批次闆栗鴨生産廠家河南蔚特食品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食品生産許可證複印件、進貨台賬、票據、合格質檢報告等進貨查驗材料等有關進貨查驗材料。該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樣信息,已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推送給生産商所在地——新鄉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了核查處置。
衛濱區市場監管局認為該公司不知道所采購的當批次闆栗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同時又可以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财産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于8月13日對該公司下達了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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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關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52期)》,其中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有限公司鳳泉分公司經營的1批次太圓滿蛋糕的菌落總數超标。
2019年8月26日,新鄉市鳳泉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河南省市場監管局抽檢不合格食品處置通知,當日正式立案,執法人員向該公司送達了《檢驗報告》(NO:PP19410000462131626)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告知書》,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該公司經營涉案食品“太園滿蛋糕”,于7月5日、12日分别購進共計4千克,案發時已銷售完畢(含抽檢樣品),涉案貨值共計288元。調查中該公司向鳳泉區市場監管局提供了進貨相關票據和進銷貨記錄、供貨方營業執照複印件、生産廠家合格證明,鳳泉區市場監管局認定該公司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财産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之規定,決定對該公司不予行政處罰,作出了《不予處罰決定書》(新鳳市監耿不罰字〔2019〕02号)。
3
2020年,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關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7期)》,其中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經營的1批次長豆角的氧樂果超标。
衛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豆角不合格抽檢報告,于2019年11月22日将該檢驗報告送達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并當場告知如對檢驗結論有異議,可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提出書面複檢申請,并說明理由。逾期未提出的,視為認可檢驗結論。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對該檢驗結果無疑義,不申請複檢。該局于2019年12月5日予以立案調查。
經調查,該批次長豆角共購進12.5千克,已全部銷售完畢。該公司在購進該批次長豆角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索要了供貨方資質證明材料、購進票據,查驗并索取了該産品的農産品質量安全檢測記錄表,并建立有進貨台賬。
但鑒于之前已兩次出現産品抽檢不合格問題,按照新鄉市市場監管局要求,衛濱區市場監管局目前正對該公司提供的供貨方資質證明及農産品質量安全檢測記錄表等材料進行協查,待結果确認後,如發現違法行為,将依法嚴格處理。
企業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
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待加強
經新鄉市市場監管局和轄區兩級監管部門研究讨論,并責令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進行自查,認為該公司多次出現抽檢不合格産品,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一是新鄉市各級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産環節和食用農産品經營環節的源頭監管和風險防控工作需要加強。
二是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該公司的行政指導和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轄區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之前抽檢出現的不合格食品最終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容易使該公司認為有免責條款,從而從主觀上導緻對食品安全管理不夠重視。
三是該公司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對多次出現抽檢不合格食用農産品,未能及時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停留在材料把關上,對供應商的管理存在漏洞。
四是企業食用農産品快檢設備陳舊,不能完全滿足食用農産品項目快速檢測需要,導緻不合格食用農産品進入市場。
加大執法辦案力度
強化源頭食安監管
3月13日,新鄉市市場監管局召開專題會議,召集相關科室及轄區監管部門負責人,對之前和最近一批次的抽檢不合格處置情況進行了研究讨論,對下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3月17日,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黨組(擴大)會,專題就加快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加大執法辦案力度、提升國抽省抽等不合格産品處置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等工作進行了研究讨論。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新鄉市市場監管部門将舉一反三,強化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違法嚴懲理念,切實加大不合格産品處置和執法辦案力度,督促食品生産經營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着力防範食品安全領域的系統性風險,确保群衆食品安全。
一是強化對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執法檢查力度,督促各級監管部門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關于處罰到人的規定,對新瑪特等食品經營單位進行行政處罰的同時,對符合處罰到人的違法行為,堅決進行行政處罰和禁業限制,督促其依法履行好主體責任和管理責任。
二是指導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大對新瑪特等食品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行政指導和法律法規培訓,督促食品生産經營者自覺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法律法規方面的培訓考核,落實優勝劣汰的管理機制,建立一支專業性食品安全管理團隊,有效執行食品生産經營行為規範,注重進貨查驗及記錄溯源,從源頭上把好食品安全關。加大經費投入,采取增配、更新檢測設備或者聘請第三方專業檢測機構,對購進的食用農産品等食品和出廠食品進行抽檢,對市場不合格率高的産品加大檢測頻次,把好食品安全關口。
三是健全完善不合格産品處置和案件線索查處機制。明确由新鄉市市場監管局食品藥品抽檢監測科牽頭,提高食品抽檢針對性,提升“菜籃子”、“米袋子”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國抽、省抽、市抽不合格産品台賬,對所有不合格産品後處置情況進行跟蹤督辦。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及時通報各業務科室和轄區監管部門,對涉事企業采取提高日常監督檢查頻次、提升企業風險管理等級措施。明确新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科牽頭,對重大案件線索進行跟蹤督辦,一查到底,确保形成閉環。
四是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積極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探索理順市、區兩級執法稽查體制,加強市級執法稽查力量,集中資源辦理大案要案,及時公布案件信息,對違法行為形成震懾。
五是加強與新鄉市農業農村局、新鄉市商務局等部門的聯系溝通和聯合執法,盡快出台聯合加強食用農産品等質量安全監管意見,認真執行食用農産品“産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從源頭上把好食用農産品進入市場的關口。
六是強化信用監管,落實嚴重違法食品生産經營者“黑名單”制度,一方面讓媒體監督、讓群衆“投票”,一方面采取限制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限制申請政府性資金支持、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限制辦理行政審批等聯合懲戒措施,讓守法者行走天下,失信者寸步難行。(記者孫中傑)
文字編輯/廣島
美術編輯/水川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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