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于28周前終止,胎兒體重小于1000克,身長短于35厘米者,稱為流産。發生于孕12周前者,稱早期流産。發生于12~28周者稱為晚期流産。若處理不及時常可因大出血而危及生命。
流産的主要症狀為停經、陰道流血及腹痛,有組織排出,孕卵異常是早期流産的主要原因,占60%以上,其次是母體、免疫因素等。
陰道流血量不多,伴輕微腹痛,有閉經史,早孕反應尿妊娠試驗陽性,基層單位有條件可進行婦檢,如子宮大小與閉經相符,無流水、宮口末開,确診先兆流産,宜保胎治療。
原則:
(1)絕對卧床休息;
(2)應用鎮靜劑;
(3)内分泌治療用黃體酮; 好就醫
(4)維生素E治療,嚴密觀察。約60%病人經适當治療均有效。
陰道大量出血,陣縮變劇,腹部劇痛有塊物排出,出血不停,可能為不完全流産,有條件可先應用宮縮劑,保留塊物即刻轉院處理以防大出血引起休克,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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