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些一心執着追求事業成就的大齡婦女,則應對她們說明35歲以後懷孕的危害。懷孕的危害,使她們能夠适當考慮利弊得失。35歲以後懷孕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兩點:
1. 對母親的危害。
易患妊娠高血壓、先兆子痫等疾病;因高齡生育,關節韌帶組織彈性差,子宮易出現宮縮無力導緻難産;易發生産後感梁及産後貧血;易造成身體衰弱。
2. 對孩子的危害。
女子到了中年,其坐骨、恥骨、骼骨和骰骨相互結合部基本已經骨化,形成了一個固定的盆腔。
因此,當胎兒産出時容易導緻生産困難,緻使産婦本人發生各類并發症的危險性大為增加;同時也極容易緻胎兒滞留宮内引起胎兒窘迫症。
這種窘迫症對胎兒的威脅性,輕者影響胎兒心腦缺血缺氧,甚至導緻不可逆性腦損傷,重者窒息緻命。分娩時易出現新生兒損傷;易發生新生兒窒息;畸形兒發生率增加。
一般來講,高齡産婦的胎兒宮内發育遲緩和早産的可能性較大。具體表現是:早産兒或足月新生兒的體重低于同孕周齡的正常兒,不明原因的死胎也增多,先天性畸形率也相對增加。
因此,應特别注意産前監測和檢查。
高齡産婦最容易發生産程延長或難産。
高齡初産婦主要并發症為妊娠高血壓症,容易影響母胎健康和生命的安危,應及早加以提防。
若原有夾雜其他疾病,可導緻胎盤功能過早退化,對胎兒更為不利,這些都應引起高度重視。
鑒于高齡初産婦可能發生上述症狀,因此,高齡初産婦及其家人,切不可麻痹大意,應具有務實的态度,根據自身情況,采取特定的對策,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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