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問題關系着人們的生命安全,因此國家不斷加強對食品行業的監管,目前上海對于沒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不允許經營食品。對于很多第一次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人來說,其辦理過程是非常複雜的,因此我們在正式辦理之前有必要多上海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流程有所了解。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以下步驟:
首先:咨詢後領取并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其次: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後,領取《接收材料憑證》或《受理通知書》後等待許可核準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工商機關現場核查。
最後:領取《準予許可通知書》,十日内憑通知書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或直接領取許可證。
特别注意: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可在上海市工商局網站下載,由于軟件版本不同,下載打印的文書應當與PDF格式的文書一緻,檢查字體大小不一或者錯頁等格式不規範的問題。
2、申請人應當向具有許可管轄權的許可機關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但是沒有取得營業執照的,不得從事食品經營。
3、食品經營者以前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繼續有效。原許可證許可事項發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提出申請,經許可機關審核後,繳銷《食品衛生許可證》,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複印件的,應當在複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緻或直接加蓋公章,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使用A4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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