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獨立學院,那是我國普通高等學校的一種特殊存在,其與上世紀末本世紀初的高校擴招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系。
按照官方定義,獨立學院是指實施本科以上學曆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家财政性經費舉辦的實施本科學曆教育的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是民辦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公益性事業,依法享有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各項獎勵與扶持政策。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獨立學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内的獨立學院工作,依法履行職責。獨立學院的命名采取“公辦本科院校 後綴的”形式出現,比如,湖南科技大學潇湘學院就是一所獨立學院,它與湖南科技大學人文學院的區别是:潇湘學院是湖南科技大學的一所獨立學院;人文學院是湖南科技大學的二級學院。
2008年,教育部發布《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要求獨立學院在5年内完成獨立設置,獨立學院由此迎來了一個發展的黃金時期。2020年5月18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各獨立學院全部制定轉設工作方案,同時推動一批獨立學院實現轉設。原則上,中央部屬高校、部省合作共建高校舉辦的獨立學院要率先完成轉設,其他獨立學院要盡早完成轉設。獨立學院轉設實質是脫離和母體學校的聯系,體現在名字上就是前面不能再冠以母體學校的名字。轉設的路徑包括轉為民辦、轉為公辦與終止辦學。對于終止辦學,方案明确,“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種原因無法完成轉設,或舉辦者主動提出且條件具備的,終止辦學,撤銷建制。”教育部也鼓勵合并轉設。在推動獨立學院轉設方面,有一部分獨立學院跟高職高專進行結對、合并,最後轉設成為職業技術大學。
在獨立學院轉設的過程中,變動最為讓人驚訝的是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和浙江大學甯波理工學院這兩所。2018年上半年,浙江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浙江大學建設發展問題,對包括兩所獨立學院轉設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工作予以肯定。由于我已經捕捉到這個信息,當年在山東指導高考志願時把好幾個考生規劃去了這兩所學校,可惜由于兩校當年不在湖南招生,我沒有能夠指導湖南學生填報。2019年底,教育部正式下文,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轉設為浙大城市學院,浙江大學甯波理工學院轉設為浙大甯波理工學院。說到底,兩所學校轉設後名稱中依然保留了母體學校的名字,隻不過把“浙江大學”四個字縮減為“浙大”兩個字。很多獨立學院發現這個機會後,紛紛要求轉設後把母體學校名字的縮寫加上去,教育部發現問題的苗頭後,果斷掐滅了這一念想。
獨立學院轉後為公辦除了浙大城市學院、浙大甯波理工學院模式外,還有升級版,比如,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則升級為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即所謂的三本變一本。
當然,還有的獨立學院通過和公辦本科院校的合并轉設為本科層次的職業技術大學,典型的例子有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與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合并轉設為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大學,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和山西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合并轉設為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大學。
2019-2021年由獨立學院轉設為公辦本科院校的高校名單(一)
(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
2019-2021年由獨立學院轉設為公辦本科院校的高校名單(二)
(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
更多的獨立學院轉設後依然是民辦本科院校或者民辦本科層次的職業技術大學,這方面的例子就更多了,在此不再舉例。
通過上述官方表述以及對獨立學院發展進程的梳理,我們一定要注意把握三點:一是獨立學院屬于民辦高校,即使很多咨詢師告訴我們某所獨立學院百分百由公辦學校控股,但是運作機制是民辦的,所以其本質上屬于民辦高校。二是盡管政策說獨立學院實施本科學曆教育,但事實上有的獨立學院也實施專科學曆教育。三是國家正在推動獨立學院轉設,考生和家長要密切關注轉設動态,包括轉設後的投資主體、辦學地點、師資力量等關鍵要素,以便做出對自己最為有利的報考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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