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成都東山地區的十陵鎮,大部分居民都是客家人,他們群聚而居,形成一個個村落。至今仍保留着自己的母語,傳承着客家的傳統風俗。筆者是生于斯長于斯的客家後代,從小浸潤在客家風俗之中。本文拟介紹客家風俗中的婚嫁習俗。需說明的是,文中所談及的隻是一個較狹小的範圍,是從婚禮前一天開始說起,并非《禮記》中完整的“六禮”儀式。下面分過禮、迎娶、鬧洞房、邏三朝和回門五個部分加以陳述。
一、過禮
結婚前一天,過禮隊從新郎家用籮筐把禮物挑到新娘家,便是過禮。一般為四挑籮筐,所挑之物包括豬頭、豬肉、兩隻公雞、一隻母雞(又叫帶路雞)、花生、雞蛋、醪糟、喜糖、面、一套新娘的新衣服(至少是一雙新鞋襪)。
過禮的具體時間是結婚的前一天下午。過禮隊伍由媒人帶隊,待到新娘家門口時,隊伍被多人用“高闆凳”擋在門口,不讓進門,此為“攔門”。為了進門,媒人把喜糖、紅包抛給攔門的人,趁衆人搶東西時,便把高闆凳拿開,進入大門。新娘家的人接過東西,請來人坐下來喝茶休息,然後把籮筐内的東西拿出來,并裝上“陪奁”。“陪奁”一般包括被褥、蚊帳、衣服、箱子、桶、盆子和梳妝台上的擺設等。裝好陪奁以後,新娘家的人把籮筐挑到大門外遞到來人的肩上。這些東西挑回新郎家後,先放在“堂下”讓賓客過目,再分門别類放在新房内。放好以後,新床的周圍要用一條紅絲線圍住,以免其他人坐新床,因為新床在新娘未坐之前不允許其他人坐。
在用花轎接新娘的時代,婚禮前一天,新郎家在吃晚飯前要“上花”,而新娘家在吃晚飯後要“拜子公”。親朋好友用自己送的禮物(一般是一塊紅色布料)給新郎交叉地搭在肩上,然後再把兩朵“金花”(即金色的花)插在新郎的帽沿上,并且說一些吉祥的話,此為“上花;給新娘蓋上“羅帕”(即紅蓋頭)在堂下給父母和長輩們磕頭,即為拜子公。
二、迎娶
現在的新風俗,迎娶新娘時新郎要親自去“接”,而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以前,不用新郎去接,隻需用花轎去接新娘。下面分别進行叙述。
首先介紹的是用花轎接新娘。在結婚當天的清晨,由媒人、吹官師(由四個或兩個人組成的樂隊)、一個拿“浪傘”(即華蓋)的人和三頂花轎組成迎親隊伍去接新娘。其中一頂是新娘坐的大花轎,外面有很多裝飾;另外兩頂更小一些,黑色,這是給“送親客”(送新娘的人,一般是新娘的哥嫂)準備的。當衆人到達新娘家門口時,鞭炮齊鳴,在劈劈啪啪的鞭炮聲中,轎夫把花轎擡到堂下放好,新娘被人牽到堂下,并把她交給大哥,大哥給她蓋上羅帕後,新娘先給祖先和長輩們磕頭,然後再被人牽到花轎内。賓客吃婚宴,新娘和送親客則坐進轎子,被迎親隊伍擡出堂下,他們一出門,新娘家的人便把一桶尿水潑出去,之後迎親隊伍便奏着樂浩浩蕩蕩地向新郎家開拔。
轎子即到,新娘被新郎的姨媽或姑媽從花轎中牽出,在新郎用折扇掀開新娘的羅帕後,就開始“周堂”(即拜堂)。一對新人端起裝有紅雞蛋的小酒杯互相交換,以示“交親”,然後跪在“周堂席”上拜天地和祖先,拜畢方入洞房。新娘走進新房,得坐事先準備好的籮筐。俗語雲:今年坐籮籮,明年做阿婆。坐過籮筐後,坐新床和新床邊上的凳子,然後新娘換裝到堂下拜客。首先拜新郎的父母,然後拜其他的長輩。拜完以後,新娘便回到新房内。主客開始“食晝”(吃午飯)。
到了六十年代末,漸漸不興用花轎接新娘,由新郎直接“接新娘”。接新娘這天早上非常忙碌,因為新娘家的賓客在等着新郎“食朝”(吃早飯),吃完早飯須立即回到新郎家舉行午宴。接新娘的人有四個,兩男兩女,須是“童子親”(即未結婚的青年男女)。新郎一行早早從家裡出發,到了新娘家裡,被迎進堂下,成為“上客”,有給他們端茶的,也有陪坐的。休息片刻就開始食朝。四位接新娘的人由幾名陪客陪着吃飯,新郎則由新娘或新娘的父母陪着介紹給親戚朋友之後,才開始吃飯。有時候,新娘連早飯也不吃就到閨房裡了,往往會在閨房裡“哭嫁”。想到即将離開父母,再也不會像在家裡那樣自由自在,新娘不禁泣涕漣漣。又有俗語曰:當一日媳婦,挑一日磚,在你家裡像當官。哭嫁一直要持續到新郎來請,新郎還需給新娘紅包。有些新娘要被新郎請好幾次,才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門。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還普遍有哭嫁的習俗,今已少見了。
新人離開新娘家的時候,不僅有接新娘的人,還有送親客。送親客也有講究,主要是新娘的兄弟、嫂子,須為成年人,人數七、八個至十幾個不等,比接新娘的多,但不能去得太多,否則婆家就會不高興,說這些人是“食大戶”。新郎、新娘一行出門以後,放着鞭炮為他們送行。
一路上新郎、新娘走在前面,其他人跟在後面。待他們快到新郎家的時候,鞭炮聲響起,新娘走到門口時停住腳步。此時新郎的姨媽或姑媽前來牽新娘,一直牽着走到新房内,讓新娘坐在床上。新娘向來端茶倒水的人一一送上紅包,之後便坐在房内短暫休息。
送親客則坐在堂下,他們在這裡也是上客。食晝的時候,送親客也由陪客陪着坐在堂下吃,他們還會有額外的三碗菜,即全部的菜上完以後,廚師還會再加三碗菜。成都客家又有句俗語說:舅子(新娘的哥哥)、舅嫂子(新娘的嫂子)要多吃三碗菜。端上這三碗菜的同時,新郎的舅子把紅包送給廚師。而新郎、新娘還不能馬上吃飯,他們要到席間給長輩們敬酒。酒敬完以後,才開始吃飯。吃完飯以後,送親客到新房内陪新娘坐坐、聊聊,在他們返回的時候,新郎家還會給他們“回禮”(一般是紅包、手帕和碗)。
下午,待送親客走後,在堂下舉行“拜枕”儀式。拜的對象是新郎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嬸嬸、姑媽、姨媽等長輩。長輩們坐在堂下,新郎領着新娘一個個介紹,并給他們磕頭,同時送上一對枕頭。長輩們接過枕頭,說一些吉祥的話,再送給他們一個紅包。拜枕結束以後,新娘又回到新房内,新郎則在外面招呼客人。
三、鬧洞房
晚飯吃過以後,親友鄰居就開始“砸新娘”(鬧洞房)。在這裡,鬧洞房也是對新郎、新娘的一種祝賀方式,一般戲耍的對象是新娘,所以才會有“砸新娘”一說。鬧洞房的時間是由賓客說了算,隻要他們不離開,新娘、新郎是不能要求他們走的,有的甚至會鬧到淩晨四、五點鐘才作罷。
客家人鬧洞房非常有趣。一般有兩個内容:一是根據新房内的擺設來說一些吉祥的話,然後叫新娘給紅包;一是跟新郎、新娘開各種玩笑,如用一條細繩拴一顆糖,叫二人去吃糖,當他們快要吃到時,往上一提,此時他們有兩個選擇,要麼照做,要麼給紅包。一些經常鬧洞房的人,還會帶上一個盆子來裝紅包,因為他們是鬧洞房的“主力”,他們能說“四言八句”并且用各種方法讓新郎、新娘給紅包。
鬧完洞房,就該給新郎、新娘“攤床”(鋪床)。攤床的人也是提前安排好的,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幾個人,但他們都必須是“命好的人”,他們鋪好床以後,就會得到大紅包,這時候新郎、新娘就可以休息了。
四、邏三朝
從結婚那天算起的第三天,有“邏三朝”的習俗。這天一大早,新娘娘家人去看望出嫁的客家妹子。一般是母親帶上一個小男孩去,如果家裡沒有男孩子需到鄰居家借一個,忌帶女孩去,因為帶小男孩就有“帶子”的意思,意味着新娘以後會生育兒子(生兒子才不會被婆家的人看不起);此外還要帶上兩盒糕點和兩條甘蔗。一節一節的甘蔗有“節節高”的意思,意即祝福新郎、新娘以後的日子越過越好。如果算命先生說新娘在幾天之内不能見母親,那麼就換成新娘的姐姐或哥哥前去。在那裡吃過早飯以後就返回。
五、回門
婚後三日,新婚夫婦同回新娘家叫回門。回門時他們吃了午飯後,可以玩一會兒,但是不能過夜,因為新娘必須在一個月以後才能在娘家過夜,這裡有“一個月不空房”的說法。若算命先生說新娘婚後第三日女兒和女婿不能見父母,則一個月以後才能回門。回門後,婚禮便告結束。
(文/客家文化志願者史德英)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