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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工作16項因素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8-20 00:12:45

  《運用現代激勵理論搞好人才激勵與保障》(楓凡君著)節選

  激勵—保健因素理論。這一理論是美國的行為科學家弗雷德裡克·赫茨伯格提出來的,又稱雙因素理論。

  激勵工作16項因素(工作時僅靠激勵因素是不夠的)(1)

  赫茨伯格認為,那些能帶來積極态度、滿意和激勵作用的因素就叫做激勵因素,包括工作的成就感、挑戰性的工作、得到認可和贊美、增加工作責任、個人成長和發展機會等。如果這些因素具備了,就能對人們産生更大的激勵。

  那些維護工作積極性的因素,稱之為保健因素,包括管理政策和制度、工作監督、與管理者及同事的關系、福利待遇、工資水平、工作安全性等,保健因素不起激勵作用,并不導緻滿意,隻能防止産生不滿意。

  激勵工作16項因素(工作時僅靠激勵因素是不夠的)(2)

  激勵因素基本上都是屬于工作本身或工作内容的,保健因素基本都是屬于工作環境和工作關系的。但是,赫茨伯格注意到,激勵因素和保健因素都有若幹重疊現象,如賞識屬于激勵因素,基本上起積極作用;但當沒有受到賞識時,又可能起消極作用,這時又表現為保健因素。

  滿足各種需要所引起的激勵深度和效果是不一樣的。物質需求的滿足是必要的,沒有它會導緻不滿,但是即使獲得滿足,它的作用往往是很有限的、不能持久的。赫茨伯格在研究中提出了調動積極性的新途徑,如對工作的興趣、能力的發揮、個人成長、理想實現等,這些因素對激發積極性會起着更本質,更自覺、更持久的作用。

  激勵工作16項因素(工作時僅靠激勵因素是不夠的)(3)

  激勵因素—保健因素理論給予啟示是,企業老闆在建立健全經營管理者、人才、員工激勵和保障機制時,要正确處理好激勵和保障的關系。如果保障制度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可能使其産生消極的情緒和行為,所以必須重視保障機制的建設,以避免和減少不良情緒的産生。對激勵機制的各項制度,要不斷地進行強化,使他們充滿事業心和責任感,始終保持幹事創業的高昂的工作積極性。要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不僅應加強物質激勵和保障激勵,更重要的是要進行精神鼓勵,給予表揚和認可,給他們以成長、發展、晉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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