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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

情感 更新时间:2024-07-23 05:17:03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

  30年來,關于婦女拐賣的新聞報道及學者研究汗牛充棟,受害者、人販子、買主與地方治理,深深地卷入了這場人性風暴。可當人們的目光聚焦這一古老的罪惡,卻發現,女性拐賣的種種,仍然潛伏在文明社會的肌理之下,發出刺痛。

  我們整理了一些舊資料,僅供參閱。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2)

  多數被拐者:想改變生活的貧困女性

  一位從雲南棟縣拐來徐州睢甯17年的女性,跟前來調研的學者說起自己的經曆:1971年,她出生在雲南的一個山區裡,在那裡,背陰的地方不長莊稼。父母去世後,哥嫂把她養大。她隻上了半年學。

  她說:“上學的時候,中午還得幹活,上了有什麼用?上了也沒用。現在自己名字不太會寫,看電視能看懂點,要我寫,我還寫不出來。”1987年,16歲的她想離開雲南山溝,到外面掙更多的錢,便和一位自稱能介紹工作的陌生人離開。她和那人坐車來到徐州,結果,被賣給了現在生活着的周家。

  據她回憶,當時和她一樣來到這裡的人有很多,“是騙過來的,那時雲南條件不好,騙出來說是打工。被賣了,人就走了,讓人看住她,怕人跑。說這家好就帶到這家,說那家好就賣到那家,要看好幾家,不能還價,賣了人就走。現在雲南條件好了,現在徐州買雲南媳婦也少了,不多了,騙不過來了。”

  在關于華東五省被拐賣或拐騙人口流入地的研究中,學者王金玲指出,打工、結婚、做生意已成為已成為近十幾年來,不法分子在貧困地區對婦女實施拐賣或拐騙的三大“誘餌”。研究還指出,這些女性大部分都來自貧困地區,希望通過外流改變自己的生存狀況,實現“賺錢”“過上輕松的生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等心願,讓自己有較好的發展。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3)

  極易被拐者:患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礙的女性

  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礙的女性,極易成為人販子的目标。

  基于1038份涉及拐賣婦女的裁判文書,黃忠良等研究者發現有26.7%的受害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如精神發育遲滞、精神分裂、抑郁症、癫痫病等。

  2007年,安徽砀山福利院院長時某将一位精神障礙女性以1萬元的價格賣給中介周某。随後,該女子又被人先後倒賣兩次。經查,這名院長還拐賣過福利院2歲男童。

  廣西百色市田東縣一男子向某在沒有行醫資質的前提下,擅自開辦名為“土洋院”的“精神病院”,将流落街頭的精神病人綁走,以敲詐病人家屬牟利,又或是将女精神病人賣給他人。

  2014年4月底,向某曾在百色市右江區街頭抓走女精神病人小璐(化名),并将其關押三個月。期間小璐反抗過,向某以電棒相擊,試圖讓其服軟。向某聯系過小璐家人,稱自己是精神病院醫生,小璐被他帶回醫院治療。得知消息後,小璐的父親本想來土洋院接孩子,卻收到要交出1萬元的要求,便拒絕了他們。

  随後,小璐被向某以9000元的價格賣給田陽男子隆某,隆某又将小璐以1.4萬元的價格轉賣給黎某。黎某本打算将小璐賣到河北,但得知了向某被抓的消息,便迅速聯系隆某要退回小璐,并拿回7000元。由于擔心被追責,隆某替小璐購買了一張回家的車票,将其送上班車。

  之後,隆某、黎某等人相繼落網。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4)

  跨境拐賣:外籍女性,被收走護照

  基于1038份涉及拐賣婦女的裁判文書,黃忠良等研究者還發現有38.3%的受害人為外籍女性。

  2020年5月,合肥中院審結了一起涉及“跨國婚姻”的拐賣婦女案。其中,十餘名被害人均為柬埔寨籍女性,她們大多是被人以介紹打工等名義,騙至中國景德鎮等地。

  參與這起販賣婦女案件的江敦權,原先是買家,他在替兒子買了一位柬埔寨女子做媳婦後,以“介紹婚姻”為由,成為拐賣柬埔寨女性的中介。據他供述,一些在江西紮根的柬埔寨人,會哄騙柬埔寨當地貧窮女子到中國。他們有的騙她們來打工,而這些人來了之後才知道要嫁人,但由于護照被他人控制,她們難以離開。

  江敦權稱,前兩年,買一個柬埔寨女子的價款是十三萬到十五萬,這兩年已經漲到十六萬到十八萬一個。另外,為防止女方逃跑,那些購買柬埔寨女子成婚的男性,會在她們辦完中國結婚證後,将她們的護照簽證收走。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5)

  圖 |電影《盲山》截圖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6)

  人販子:大多數是陌生男性

  2019年的一份研究指出,大多數拐賣者為男性農民,年齡集中在31歲至50歲之間,文化程度主要在初中及以下。從案件類型來看,陌生人拐騙占近五分之四,父母、親屬、朋友或熟人占近五分之一。其中,僅有十分之一的拐賣者有自首情節。

  一些拐賣者既是買家也是賣家。在一起案件中,劉某為給兒子娶媳婦收買婦女,因花銷巨大又無其他經濟來源,自承接了鄰居的收買需求開始,他先後四次拐賣婦女。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7)

  媒人:鍊接人口流出地的關鍵一環

  在一起跨省拐賣婦女案中,警方發現了一條跨越山東和廣西的販賣婦女“流水線”:在山東的孫某聯系上買主後,會通知中間人範某;随後範某通過廣西的傅某通知媒婆“頭子”藍某,之後藍某會組織韋某和賴某,到各村鎮物色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礙的婦女,實施拐賣。

  在調查“梅姨”拐賣兒童案時,一位曾與“梅姨”潘冬梅有過接觸的村民稱,潘冬梅自稱在鄉間做媒人,幫條件不好的單身男性讨媳婦,但她在村裡沒有從事過類似活動。

  另一位農民曾向記者分析,在當地擁有廣泛社會關系的媒人,熟知各家各戶的情況,包括讨媳婦和抱孩子這類較為隐秘的需求,“一些讨不上媳婦的人,或者生不了男孩的夫婦都可能會選擇抱一個男孩來防老”。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8)

  老鄉:拐賣交易中的社交網絡

  在《怒江傈傈族婦女跨省婚姻遷移研究》中,學者陳業強提出,一些怒江傈傈族婦女通過“滾雪球”式的婚姻媒介來到東部沿海地區。一些為了彩禮或想獲得更好生活的傈傈族女性,經介紹嫁到東部地區後,發現現實并不如中介介紹的那樣,但迫于沒錢難以回家,就在當地生活下來。後來,由于需要同伴的情感陪伴,她們也會給當地青年介紹家鄉的女性。

  在媒體采訪中,陳業強認為這是一種不可思議的行為,“自己已經是一個悲慘的命運,然後又去把這種命運複制給其他的怒江傈僳族女孩。”

  在《被拐賣婚遷婦女訪談實錄》中,一些被拐走的雲南女性也曾表示,周圍有被拐來的老鄉介紹同鄉姐妹過來。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9)

  買家:并非是赤貧家庭

  在一項研究中,王金玲曾指出,這些購買被拐婦女的家庭并不是當地的赤貧家庭,也不是當地的富裕家庭。一方面,實施收買需有一定的财力,遠赴千裡之外的雲南、貴州、廣西、四川去“騙”或“買”妻子,将其帶回時也需要一定的經濟實力的支持;另一方面,他們到較貧困地區去“領媳婦”,一個關鍵性的原因在于,流入地婚娶所需費用超出了他們的經濟能力。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0)

  阻礙被拐女性回家的,是一個村莊

  《中國拐賣拐騙人口問題研究》一書曾援引其他研究中的田野資料,說明在被拐婦女流入地,當地人如何将“花錢娶妻/媳”看做一件合法且合乎道德的事:

  1)“在那些流入婦女較多地區的基層幹部則認為:買媳婦是解決本地大齡未婚男青年婚姻問題的好辦法,是‘成人之美’,‘辦好事’,并能使地方穩定,對人販子恨不起來。”

  2)在某流入地,村民責問前來解救被拐成婚婦女的民警:“買媳婦有啥子罪?我們農村娶媳婦還不是要給婦女家裡錢财?照你們的說法,媳婦家的父母不就成了人販子了嗎?”

  法律工作者徐明軒曾在文章中指出,在刑法增加“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之前,一些拐賣婦女流入地,經常發生暴力阻礙解救行動的事件。比如,1994年,山西省河曲縣土溝鄉數百村民,曾圍攻解救被拐少女的警察一天一夜,導緻兩輛警車被砸。而後,當地公檢法出動了20多輛警車,才救出被圍警察和被拐少女。

  在廣西“土洋院”案件中,村民黃某曾從向某手中買下一名女精神病人,給兒子做老婆。這位村民曾到當地有關部門給所買女子辦理入戶手續,而後工作人員來到黃某家中,發現那位女子表達能力模糊,但隻拍了照取證并進行處置,事後,也未取締向某的山寨精神病院。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1)

  圖 |電影《盲山》截圖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2)

  被拐女性都有一個難回的家

  一些被拐女性曾有機會重新見到家人或是回到家中,但曾經生養自己的家很難再讓她們回去。

  1991年,初中文化的曹小琴在和父親吵架出走之後,沒有再回來。她的家人曾在鎮上尋她很久,其母親也為此哭瞎了一隻眼。兩年後,曹小琴的家人從在内蒙古打工的鄰居口中得知,曹小琴被人販子賣到内蒙古托克托縣的許家窯,并嫁給一個叫許小三的男人,育有一子。

  得知此事後,曹小琴的父親和二妹夫從四川來到内蒙古,但他們并沒有将曹小琴帶回家。據曹家大姐曹永芳回憶:“我爸他們來看見她已經有一個孩子了,而且那個許小三也還可以,為了孩子他們就想着就讓她留在這兒吧,我爸爸他們就跑到縣城裡去給她家買了些生活用品。我爸當時就想,自己的姑娘嫁了這麼遠的地方,沒什麼可以給她的,就買些東西給她當嫁妝,讓她好好在這兒過日子。”

  兩年後,曹家人從徐小三寄來的信中得知,曹小琴不見了,聽說是和幾個四川人回去了。但曹小琴并未回家,曹家人相信小琴一定是又被賣了。2008年,在好心人和媒體的幫助下,他們才重新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找到了曹小琴,而此時距離上次相見,已經過去了15年。在此期間,曹小琴因精神失常,被倒賣了五次。重新再看到妹妹時,姐姐說,“我們再怎麼樣也要養她,讓她後半輩子過上好日子。”

  1994年,18歲的郜豔敏離開河南許昌的小山村,去石家莊找工作。剛下火車,她就被兩位自稱可以幫她介紹工作的大姐拐走。被兩撥人販子淩辱後,為了擺脫被人販子控制的狀況,郜豔敏求着前來替兒子找媳婦的農民劉老漢把她買走。最後,劉老漢以兩千七百元的價格與人販子成交,帶着郜豔敏來到河北曲陽縣下岸村。

  來到下岸村的一年裡,郜豔敏被劉家人監視,嘗試逃跑多次但并未成功,還有一次因為被追得跳進河裡,差點丢了命。後來,劉家終于同意郜豔敏在丈夫的陪同下,回河南看望父母。郜豔敏回到家後,和父母抱在一起哭。她這才知道,因為自己被拐,母親急瞎了眼,父親的頭發先是變白,而後脫沒了。

  郜豔敏哭着和母親說,自己不想再回到那個又窮又山的村莊,能否借兩千七百塊錢還給劉家。母親告訴她,人家要的不是錢,是你的人,你要是不回去,他們的父母會跟我們一樣,也會急瘋的。“我母親就說,這最後還是由你自己決定。”

  當時,郜豔敏的父母還告訴她,在村裡,結過婚的女子再想找個好對象,就難了。而後,在老家沒待滿一個月,十九歲的郜豔敏和老三返回下岸村。

  2006年,重新回憶起這段經曆,郜豔敏記得那時自己“不對任何事情抱希望了”。有記者問她:“你對父母的這個決定失望嗎?”郜豔敏答道:“不失望,一直到現在我也不,從來不埋怨我父母,不埋怨任何人。我隻是覺得可能是自己的命,自己的命不好吧。”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3)

  貧困家庭之困:養育和照看精神疾病女性

  2015年,江西贛州鐵路公安部門破獲了一起系列拐賣智障婦女案件。參與販賣當地婦女的媒婆藍某曾向警方供述:“說嫁一個好人家,家裡人不會仔細考證,隻要把人嫁走就行。”專案組調查時發現,在被拐對象老家,一旦智障女兒“嫁”走,家人就很少主動聯系。

  後來,警方将解救出的被拐婦女送回廣西、廣東老家,其中一名受害人家屬以“家裡困難無力承擔”為由,拒絕接收。後經當地村委會協調,将這名女性納入低保,她才得以順利回家。

  蘇南基層衛生院婦科醫生吳曉慧曾在《在産房,鄉村女性的殘酷物語》一文中,提及自己給弱智女性小芳做子宮切除手術的事。2007年,15歲的先天愚型患者小芳被父親帶來做子宮切除手術,緣由是小芳來了月經之後痛經,經常把月經血塗得滿牆都是。在小芳父親到縣裡公證處取得申請手術公證後,醫生替小芳實施了子宮次全切除手術。此後,小芳不會再經曆痛經,雖然保留了部分女性功能,但也不能再生育。

  那之後,許多疑問從吳曉慧心中冒出:“小芳長大後怎麼辦?會不會結婚?會不會被男方嫌棄不能生孩子?會不會被丈夫欺負?”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4)

  圖 |電影《盲山》截圖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5)

  被拐女性的錯位人生:自殺、複仇

  1988年9月3日,《光明日報》發表《沉重的思考——對11位女研究生被騙案的追蹤采訪》,引發大量關注。10年後,報道同濟大學女研究生小A被拐事件的記者武勤英寫下回憶錄,其中提及郓城縣公安局的《關于打擊拐賣人口、解救婦女兒童的情況報告》。

  報告中,記載了一些被拐女性因抗争自殺:“我縣被拐賣的婦女中,有9名因抗拒成婚,不堪受辱而自殺。在大人鄉徐莊村、王井鄉王皮村,兩名少女都是在賣身的5天之内自殺的。至今尚未查明死者的身份和地址。”

  對于那些活下來的被拐女性,她們面對的是錯位的人生。

  1999年9月,廣東省高院刑事庭上,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的彭珮雲親臨旁聽一起正在審判的案件。被告人鄭秀麗因故意傷害罪被檢方起訴,而這樁案子也是電影《盲山》的原型。

  1994年,22歲的東北姑娘鄭秀麗在珠海市,被賣給49歲的花坪村農民郭南美做老婆。剛被騙到村裡的當晚,鄭秀麗逃跑被抓回。在兄長的幫助下,郭美南強暴了她。後來,鄭秀麗找過當地派出所,卻被懷疑夥人騙錢而不被理睬。她多次嘗試逃跑,但都被抓回,還要遭受一場毒打。在花坪村,買妻成風,村裡人認為她是郭家花錢買來的,她不聽話,郭家就應該“教訓”她。村裡沒人跟她說話,避之猶恐不及。

  後來,鄭秀麗懷孕生子,但生活并沒有太好過。郭家兄嫂對她态度惡劣,把她當出氣筒,時常譏諷挖苦,甚至當衆辱罵她是竊賊。而郭美南生性懦弱,從未幫鄭秀麗說過什麼。期間,為了一點小事,鄭秀麗和兄嫂打了起來。最後,為了報複兄嫂,鄭秀麗将買來的硫酸潑向他們還在上小學的孩子,周圍5個孩子也遭了秧。經過審理,廣東高院改判鄭秀麗死刑為死緩。

  對于那些有機會逃離被拐地的女性,并非所有人都能回到從前的狀态。

  2006年,電影《盲山》的導演李楊曾到一些婦女拐賣多發地了解情況。他想找到曾被拐賣的婦女,但發現頗費周折,隻能跟這些女性的家人打聽,再找過去。李楊曾向記者表示:“救回來的(女性),大多也不願回村裡,因為這事情很丢人,有的連家裡人都看不起。都外出打工了,有的甚至又回去(被賣為人妻的家庭),或是惦念孩子,反正也再嫁不出去。”

  2021年,一位被拐到廣東37年的六旬張老太找到了家人。但在貴州凱裡老家,她的女兒認為當年她抛棄家庭,不願與其相認。在山東聊城,被警方從人販子手中解救出的張立花遭到村裡人的議論,說她“髒”。風言風語中,她和兩個女兒的關系也并不融洽。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6)

  孩子和家庭:被拐女性離開的羁絆

  在一項基于616份關于拐賣婦女兒童公開判決書的調查中,有媒體指出,當被拐婦女長期以“家庭”名義與收買家庭共同生活,在生兒育女後又有了情感牽絆,久而久之,她們漸漸習慣于此。假如收買家庭不打罵她們,還善待她們,這個“新家”會成為她們人生脫離正軌後唯一的慰藉。

  1995年,從河南老家回到下岸村的郜豔敏對重回被拐走前的生活完全死心。那之後的幾年,郜豔敏度日如年,“就是一種絕望的心情,好像中了邪似的。”丈夫有時喝了酒就會打她,她生了兩個孩子,又兩次自殺。

  郜豔敏本可能像村裡其他被拐來的女人一樣,麻木地過完一生。直到1998年,輝嶺小學的校長找到她,一種新的可能開始出現。那位校長告訴郜豔敏,希望上過初中的她可以擔任村裡小學的老師。

  抱着打臨時工的想法,郜豔敏進了教室,她發現班裡好些孩子的母親都不在身邊。她們也是從外地被拐來的,生下孩子後就走了。郜豔敏覺得她們不負責任,孩子是無罪的,如果不上學孩子隻會玩、流浪或者是出去幹活、放羊,“(他們)永遠沒有文化,我們以後就沒有前途,沒有出路。像他父母那樣,祖輩一樣,買媳婦兒。”

  後來,郜豔敏成為下岸村小學唯一的代課老師,一個人教一、二兩個年級。2006年,郜豔敏已經教了孩子7個年頭,面對媒體的鏡頭,她說:“我在(下岸村)這個最傷心的地方,又找回來了什麼,自己的希望。”

  2007年,郜豔敏獲得“2006年感動河北十大年度人物”,她的故事也被改編成為電影《嫁給大山的女人》。在接受一些媒體采訪時,郜豔敏表示,如要追究人販子責任,可以直接去找人販子去。“但不想我的家人受到傷害,事情已經過了這麼久了,已經21年了。”

  2015年,曾采訪過郜豔敏的鳳凰網《冷暖人生》欄目決定再次梳理九年前的采訪,并就一些網友關注的問題電話回訪了郜豔敏。

  以下是節目組回訪時二人的對話:

  記者:為什麼一直沒離開村子?

  郜豔敏:為了村裡的孩子,和自己的兩個孩子。孩子們離不開我,我也離不開孩子。我作為一個母親,不可能為了我一個人活着。

  記者:您回家的時候,父母沒把您留下來。很多人對您父母有一些質疑,您怎麼看?

  郜豔敏:現在的社會和二十一年前的社會畢竟是不一樣,現在的社會在發展。現在是大家理解的方式、思維方式不一樣吧。然後農村的生活畢竟和城市生活不一樣,因為農村的生活就這樣,比較複雜的。

  記者: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有些人認為你的婆家他們是違法了的,您怎麼看這件事?

  郜豔敏:首先,謝謝大家的這份正義,可是這份正義就是說來的真的是太遲了。就是說,時間會倒流嗎?能回到二十一年前嗎?回不去了已經。傷疤誰也抹不掉了,現在已經抹不掉了。現在大家的輿論啊,又來揭開我的傷疤。不僅傷害了我,而且更加傷害了我的孩子們。就是請大家換位思考一下,然後我就想和孩子們平平淡淡地生活。

  記者:外面現在很多聲音啊,懲治買主,懲罰你的丈夫,您怎麼看這個事情呢?

  郜豔敏:當時買我的不是我丈夫,然後就是說當時把我救出來的,也可以說就是這樣吧,然後就是我公公,當時是我哭着,然後求他(把我買走)。現在你看孩子們都這麼大了,如果就像大家說那個,把孩子的爸爸抓走,就說孩子們上學怎麼辦?要是真是進去了,它給孩子們心理上會造成更大的創傷、陰影。

  記者:現在這些年裡,你有沒有教出來的學生考上了大學的?

  郜豔敏:嗯,有。

  記者:大概有多少個?

  郜豔敏:有一個。目前正在上大學呢。成績一直都挺好的。

  如何理解郜豔敏的經曆和選擇?這期節目提到一位著名女性心理專家對此事的看法:“其實郜豔敏為了自己的孩子和村裡其他的孩子而留在傷心之地,既不能片面地理解為對環境的屈從,也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是無私奉獻,大愛無疆。在身心被摧殘,在反抗無門陷入絕望之後,郜豔敏在孩子身上找到了一點點價值、尊嚴和責任。這恐怕也是她發起的最後的,頑強的一種心理的自救。”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7)

  拴住精神障礙患者,是最優解麼

  對于精神障礙患者,許多家庭選擇用鐵鍊或鐵籠限制其行為。

  2008年,在曹小琴被家人尋回前,她因精神失常一直被劉家人用鐵鍊拴在家中。2015年,濮陽一位七十多歲的老漢“撿”來一位二十多歲的智障女性生子,平日他外出種田時,為防止母子二人走丢,将女人鎖在屋裡,孩子栓在樹上。

  近日,醫學人類學學者馬志瑩曾對媒體表示:“過去很多拐賣事件中,有人會提問,說你把人救出來又怎樣呢?回答者說,兒童有福利院,精神病人有精神病院。但我們應該去思考,精神病院是否就能成為一個人的最終去處?”

  在一篇探讨了精神障礙者的照料問題的文章中,馬志瑩提及,“在整個精神服務系統裡,應該有家庭之外的社區居住的選項。比如‘中途宿舍’,一些嚴重的精神障礙患者從精神病院出來之後,可以去這裡過渡。對于獨立居住的精神障礙患者,也可以有社區護士或社工定期随訪。”

  除此之外,馬志瑩還指出,人們也需要考慮如何去給這些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社會支持網絡,進行心理創傷治療。

  被拐賣的婦女最終決定留下來(婦女拐賣希望通過結婚)(18)

  被拐婦女離婚難

  在财新的一篇報道中,有記者梳理了相關案件,發現被拐婦女起訴離婚被駁回的現象不止出現在一地。被拐婦女往往面對的是一個“拐賣不破婚姻”的殘酷現實。她們的被拐身份,對于離婚而言,并沒有實質影響。

  對于被拐婦女的離婚困境,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尤樂指出,一定要保護拐賣婦女可以随時離開的權利。他認為,“如果隻是一味死闆地适用感情确已破裂等标準,實際上相當于首先承認了(他們)合法的婚姻關系,這隻會讓買方更加肆無忌憚。”

  *參考文獻

  王金玲,姜佳将,高雪玉. 被拐賣婚遷婦女訪談實錄[M].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8

  王金玲.中國拐賣拐騙人口問題研究[M].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4-10.

  王金玲.華東五省雲南/廣西籍未成年被拐賣/騙婦女/兒童流入地個案研究[J].浙江學刊,2005(4):200-215.

  黃忠良,翁文國,翟彬旭. 我國拐賣婦女犯罪特點及治理策略——基于1038份裁判文書的分析[J].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33(05):19-27.

  南方周末:福利院院長成人販子 1萬元賣掉精神病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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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國早報:廣西男子辦山寨精神病院:當街綁架拐賣流浪病人并敲詐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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