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字魯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稱豫章黃先生,漢族,洪州分甯人。北宋詩人、詞人、書法家,為盛極一時的江西詩派開山之祖。英宗治平四年進士。曆官葉縣尉、北京國子監教授、校書郎、著作佐郎、秘書丞、涪州别駕、黔州安置等。宋治平四年,黃庭堅考中進士,任汝州葉縣縣尉。熙甯初參加四京學官的考試。由于應試的文章最優秀,擔任了國子監教授,留守文彥博認為他有才能,留他繼續任教。蘇轼有一次看到他的詩文,以為他的詩文超凡絕塵,卓然獨立于千萬詩文之中,世上好久已沒有這樣的佳作。由此,他的名聲開始震動四方。黃庭堅擔任太和縣知縣,以平易治理該縣。當時課頒鹽焚,其他縣都争着占多數,太和縣獨不這樣,縣吏們不高興,可是該縣的老百姓都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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