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号)第三十六條,禁止乘客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産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運營單位應當按規定在車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