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法律規定公民應當在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申報換領新證,戶口登記機關應當在舊證有效期滿前将新證發給本人。公民可以于身份證到期前3個月申請換領,若提前時間超過規定的時間隻能按丢失、損壞等原因補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公民應當在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申報換領新證,戶口登記機關應當在舊證有效期滿前将新證發給本人。公民可以于身份證到期前3個月申請換領,若提前時間超過規定的時間隻能按丢失、損壞等原因補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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