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從日常行走基礎上發展出來的運動。規則規定支撐腿必須伸直,從單腳支撐過渡到雙腳支撐,在擺動腿腳跟接觸地面前,後蹬腿腳尖不得離開地面,以确保沒有出現騰空現象,而這也是競走與跑步的主要分别。普通走步速度,每小時約五公裡左右,而競走的速度則快得多。競走比賽最先出現于1775年至1800年間英國,男子競走于1908年倫敦奧運會正式成為比賽項目;女子競走比賽始于1932年的捷克,直至1992年的奧運會,女子10千米競走才正式成為比賽項目。
曆史淵源:競走起源于英國,1867年,英國舉行了第一次競走錦标賽。到了19世紀90年代,這項運動在德國盛行起來。1893年舉行的維也納到柏林的競走比賽,全程長達578公裡。1908年,奧運會正式将競走列為比賽項目。從1961年起,每年舉行盧迦諾杯競走比賽,以後發展成為世界杯賽,男選手争奪盧迦諾杯,女選手角逐愛斯堡恩杯。競走比賽最先出現于1775年至1800年間的英國,有些更是日以繼夜地進行。男子競走于1908年倫敦奧運會正式成為比賽項目,并且分為3500米及10千米兩種賽程,後來亦出現過3000米及10000米的賽事。1932年的奧運會首次加入50千米競走的公路賽,而10000米競走則在跑道上進行。自1956年起,20千米及50千米競走正式成為奧運會的比賽項目,并且在公路上進行。女子競走比賽始于1932年的捷克,直至1992年的奧運會,女子10千米競步才正式成為比賽項目。2000年悉尼奧運會改為20公裡,而且也是在公路上進行,中國的運動員陳躍玲奪得首面的奧運女子競走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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