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稅是指對一切從事工商、外貿進口和服務行業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産品銷售收入或業務收入征收的一種流轉稅。于1973年稅制改革時,由原工商統一稅及其附加、對工商企業征收的城市房地産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屠宰稅、鹽稅等簡并而來。1971年8月,财政部召開全國稅制改革座談會,在總結試行"行業稅"經驗的基礎上,拟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稅條例(草案)》,次年3月報經國務院批轉全國試點,從1973年起在全國試行工商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