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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濱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濱州市“證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實施方案》,開展“證明材料不用跑”改革,持續推進減證便民、惠企利民,着力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富強濱州”建設。
“證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将圍繞直接面向群衆和企業、依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事項,從實際出發,不斷創新證明事項辦理方式,探索開展以工作人員跑證明代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跑證明為主要内容的“證明材料不用跑”改革,切實減少“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無謂證明,方便群衆和企業辦事,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方案》的制定堅持問題導向、合法合規、高效便民、協同配合、循序漸近原則。
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全面清理證明事項,加快線上信息共享,建立線下協查機制,健全風險防範機制。本項改革所指“證明材料”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依法向行政機關或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管理服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确認、行政給付、行政登記等政務服務或公共服務事項時,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未持有的,由有權機關或其他機構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觀事實或表明符合特定條件的有關材料。身份證、學生證、營業執照、駕駛證、戶口本、結婚證、學曆學位證書、生效裁判文書、公證書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已持有的各類證照,不納入本次改革範圍。本項改革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依法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确認、行政給付、行政登記等政務服務或公共服務事項時,有關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證明材料,由有關行政機關通過線上信息共享、線下部門(單位)協查、會商、核查等方式直接取得,或通過告知承諾等方式,不再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索要有關證明材料;或改變要求,減輕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證明負擔。本項改革先在市、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各部門(單位)開展,待條件成熟後,再擴大改革範圍。
供稿 | 濱州市司法局
編輯 | 陳海峰 郝俊平
審核 | 畢于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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