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東針對供貨商推出《京東自營供應商售後服務規則》。該規則顯示,在與京東簽訂供銷協議後,供應商需保證售後服務符合承諾标準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其中,包括電腦數碼類、家電類、通訊類、日百非食品類、服飾家具類、鐘表奢侈品等。本規則于7月5日生效,且自生效當日開始,進入為期1個月的試運行階段,試運行結束後,将自動進入正式執行期。
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京東須承擔較高售後服務義務時,供應商需承諾配合京東完成、相應的義務。《京東自營供應商售後服務規則》新規實施之後,消費者因産品質量問題需要退、換、維修時,供應商需要在規定時效内,完成售後服務。新規裡還提到,若需要維修的産品,同一商品同一性能出現故障達兩次或者兩次以上時,供應商需為京東辦理退貨或換全新産品。若維修産品出現超出廠商規定保修範圍的,供應商需向京東出具書面證明。
作為平台運營的根本,京東方面在售後上做的尤為出色。在京東自營店鋪的商品,平台還給出了各式售後服務,包括售後上門、售後100分、售後到家、全國聯保、7日×10小時工作制、在線咨詢服務。其中,客戶購買商品15日内(含15日,自客戶收到商品第二日起計算)因質量問題提交退換貨申請且審核通過,在京東自營配送範圍内,京東提供免費上門取件服務。法定節假日、停電、天氣等不可抗力情況除外;售後100分,是自京東售後收到返回商品并确認屬于質量故障開始計時,在100分鐘内給出解決方案。
對于京東來說,當京東消費者或京東官方,對供應商相關産品進行咨詢或尋求指導時,供應商也應當委派專業人士對接,否則将承擔相關賠償責任。除此之外,在售後服務咨詢規則中還顯示,對于須向京東客戶出具檢測報告的退換貨産品,其檢測等費用以及産品因質量發生維修、退換産生的往返運費、維修費以及對京東客戶造成的損失都由供應商承擔。随着售後服務的更改,也将會有更多的消費者在京東平台享受到更好的購物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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