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店可7天無理由退貨?27日,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首批34家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名單從現在起,南通的消費者如果在這34家線下門店購買商品,可以無理由退貨了,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實體店可7天無理由退貨?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27日,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首批34家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名單。從現在起,南通的消費者如果在這34家線下門店購買商品,可以無理由退貨了!
無理由退貨,最早出現于線上購物,借助電商平台的擔保機制,為消費者和經營者提供了雙重保障,目前已經成為各大電商平台的通行做法。今年3月,《江蘇省線下實體店購物無理由退貨指引(試行)》(下稱《指引》)出台,在全省範圍内全面推動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制度,将“無理由退貨”由線上向線下延伸。
我市首批34家“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覆蓋各縣(市)區的多家大型商超和零售企業。其中,市區有12家,分别是:崇川區的文峰大世界連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文峰大世界、南通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工農店、崇川區億耀服裝店(三葉草);港閘區的南通奧特萊斯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南通潤良商業有限公司、南通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沃爾瑪(江蘇)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南通山姆會員商店、南通宜家家居有限公司、華潤置地(南通)發展有限公司;南通開發區的江蘇吉麥隆超市竹行加盟店、利群時代商貿有限公司南通開發區店、南通開發區富陽超級購物有限公司。
根據《指引》要求,經營者須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條件及經營商品屬性,确定承諾無理由退貨的具體商品品種範圍、退貨時限(不少于7天,含7天)、退貨條件、退款時限和方式及有關退貨流程等。商品銷售過程中,經營者及其營業人員應當向消費者詳細說明其無理由退貨相關注意事項。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不影響經營者二次銷售;退貨時,應當将商品本身、配件、贈品、保修卡、說明書、發票、外包裝等一同退回。無理由退貨由經營者與消費者共同确認,雙方協商确定返款方式。如協商不成,經營者按消費者原支付方式返還商品價款,且應當在承諾時限内退款。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将對參與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活動的實體店實行動态管理,在消費體驗、社會監督、行政檢查、消費投訴等動态監督過程中,對不履行承諾或停止營業的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停止其使用“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統一标識。因無理由退貨産生的消費糾紛,消費者可以向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申請調解。
市場監管部門同時提醒,無理由退貨的初衷是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但不代表消費者可以濫用這項“後悔權”。《指引》中明确,經營者發現消費者購買商品出于非生活需要,或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或存在惡意情形的,經營者有權拒絕退貨。
2020年南通市首批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名單
(共34家)
海安市(3家)
海安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蘇果超市(海安)有限公司
江蘇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海安東湖路分公司
如臯市(6家)
安徽好潤多超市如臯北城加盟店
如臯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南通品德超市連鎖有限公司
如臯長江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如臯市鑫百彙商貿有限公司
如臯市新世界服裝超市
如東縣(3家)
如東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如東縣日用雜品有限責任公司
南通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如東店
海門市(2家)
南通歐尚超市有限公司
海門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啟東市(1家)
啟東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
通州區(4家)
南通通州潤泰商業有限公司
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南通利奧超市有限公司
江蘇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通州朝霞東路分公司
崇川區(3家)
文峰大世界連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文峰大世界
南通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工農店
崇川區億耀服裝店(三葉草)
港閘區(6家)
南通奧特萊斯購物廣場有限公司
南通潤良商業有限公司
南通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
沃爾瑪(江蘇)商業零售有限公司南通山姆會員商店
南通宜家家居有限公司
華潤置地(南通)發展有限公司
開發區(3家)
江蘇吉麥隆超市竹行加盟店
利群時代商貿有限公司南通開發區店
南通開發區富陽超級購物有限公司
通州灣示範區(3家)
通州灣示範區鑫凱隆購物中心
通州灣示範區彙客源超市
通州灣示範區潤航超市
【短評】線下無理由退貨應讓商家與消費者雙赢
線上無理由退貨是消法确立的一項消保基本規定,是線上經營者的法定義務,也是網購消費者的法定權利。目前,網絡購物“7天無理由退貨”已經普及,消費者在網上購買商品後想要退換貨,非常方便快捷。相較之下,線下無理由退貨由于消費模式、消費平台等差異性,推行難度較大,消費者往往會遭到商家拒絕。
給消費者良好的體驗,是優化消費環境的重要内容。線下無理由退換貨承諾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承諾無理由退換貨并非法定動作,它基于商家自願,體現出的是實體商家對産品和服務的自信。商家主動承擔責任,自發将法定的網購“後悔權”延伸到線下,不但給了線下消費者後悔的機會,也對探索完善消保制度、提振消費信心具有積極意義。
需要明晰的是,既然“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是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一種約定,那麼雙方應遵守契約精神,将誠信作為前提。而目前對這一點,買賣雙方各有擔憂。作為消費者,會擔心退貨流程過于複雜、買到他人退貨後的“二手貨”,而經營者的擔憂來自消費者對“後悔權”的濫用,因為目前尚缺少執行層面對惡意消費行為的約束。
由此看來,挂上“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的牌子僅是第一步,隻有真正解決了消費者和商家的這些隐憂,提升雙方的誠信度,線下無理由退貨才不會流于形式。也期待更多商家加入線下無理由退貨的隊伍,通過努力改善消費體驗,激發消費潛力,降低消費者的購物風險,為自己赢得更多“回頭客”。
來源:南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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