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雁”到底是什麼雁?
本文作者 倪方六
“鴻鹄”是什麼鳥?對于鹄,東漢許慎《說文解字》釋為黃鹄,但南朝梁訓诂學家顧野王持不同觀點,其在《玉篇》中釋“鴻”為“雁也”。
這又牽涉到了另一個古今常用詞語——“鴻雁”。
鴻雁在古代很常用,如“鴻雁傳書”、“鴻雁傳情”、“鴻雁哀鳴”等,涉“鴻雁”的古詩文很多,中國最早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便有多處提到了“鴻雁”,其中有一首《鴻雁》詩稱:“鴻雁于飛,肅肅其羽。之子于征,劬勞于野。”
(自然界中的天鵝)
西漢《毛詩傳》最早給出了解釋,稱“大曰鴻,小曰雁”。唐朝學者孔穎達在其《毛詩正義》中,作了進一步說明:“鴻、雁俱是水鳥,故連言之。其形鴻大而雁小,嫌其同鳥雄雌之異。”
孔穎達懷疑這種水鳥是一公一母,鴻應該是雄雁,雁則是雌雁,即所謂“雄雌之分”。但不論是雄是雌,都有相同的習性,寒來暑往,秋去春回,所以古人并稱“鴻雁”,用孔穎達的話來說,就是“知避陰陽寒暑者,春則避陽暑而北,秋則避陰寒而南,故并言之。”
(西漢銅雁魚燈)
對于“鴻”與“雁”的區别,三國時吳國學者陸玑解釋得較為清楚,其《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中稱,“鴻羽毛光澤純白,似鶴而大,長頸,肉美如雁,又有小鴻如凫,色白,今人直謂之鴻。”
從陸玑的解釋中,也反證“鴻鹄”是兩鳥,而非一鳥。
那麼“鹄”與“雁”又有什麼不同?《本草綱目· 禽部》釋“鹄”時稱:“鹄大于雁,羽毛白澤,其翔極高而善步,所謂鹄不浴而白,一舉千裡,是也。亦有黃鹄、丹鹄,湖、海、江、漢之間皆有之,出遼東者尤甚,而畏海青鹘。其皮毛可為服飾,謂之天鵝絨。”
(甲骨文“雁”字)
相比較起來,鹄雖然體形,飛得更高更遠,但古人對大雁更看重,更喜歡。
大雁民間又叫“火雁”,在古人的婚姻生活充當了不一般的角色,大雁有重要的象征意義。
古人認為雁是“陽鳥”、“知時鳥”,鴻雁春歸秋回,守時應季。正因為這樣,才可以“鴻雁傳書”,對于男女戀人來說,則是“鴻雁傳情”。
古人還認為,大雁是“陽鳥”,成書于秦漢時的《小爾雅、廣鳥》即稱:“去陰就陽,謂之陽鳥,鴻、雁是也。”
飛行時成行成列,長幼有序,不相逾越,又雄雌配偶忠貞,這些“鳥德”正是人倫和婚姻生活中所需要所提倡的。
(自然界中的大雁)
因此古代婚姻有“六禮”講究,即從提親到結婚的六個環節,除了其中的“納徵”環節外,男家在行納采、問名、納言、請期、親迎禮時,均必有主持者執雁前導,稱為“奠雁”。
《儀禮·士昏禮》:“昏(婚)禮。下達納采,用雁。”東漢學者鄭玄注稱:“用雁為贽者,取其順陰陽往來。”
清人胡培翚[huī]《儀禮正義》也有解釋:“用雁者取其随時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取飛成行,止成列,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也。”
同時也代表夫妻之道,象征男女雙方象雁一樣忠貞不渝,百年好合。
(古代婚禮,現代再現)
這種“奠雁之禮”在古代一直流行,如在宋朝,據《宋史·嘉禮六》記載,“士庶人婚禮。并問名于納采,并請期于納成。其無雁奠者,三舍生聽用羊,庶人聽以雉及雞鹜代。”可見在宋朝民間,婚姻生活中也少不了大雁,是這樣行雁禮的:“主人入門而右,賓入門而左,執雁者從入,陳雁于庭,三分庭,一在南,北向。”
即使到了離現代不遠的清朝,不少有雁的地方仍用雁為禮。據同治五年湖北《長陽縣志》,當地的婚俗是,迎親日,婿家具彩轎、儀仗、鼓樂,抱家雁,婿戴花攝盛服往女家,曰“取親”。
(秦漢婚禮)
江浙民間,還有用鵝代雁的執禮。在東北朝鮮族婚俗中則用木制的雁代真雁,稱為“木雁禮”。中國這種奠雁禮俗,也影響到了周邊地區和國家,如朝鮮半島上的韓國,在年輕人傳統婚禮上,至今乃少不了大雁,中國遊客去韓國風俗遊時,還将之當作一景來看。
值得注意的,雁不隻出現在古人的婚姻生活中,在先秦時的高級社交場合,如卿大夫相見也要“執雁為禮”。
《左傳·定公八年》有這樣的記載:定公八年(公元前581年)夏天,齊國的國夏、高張進攻魯國西部邊境。晉國的士鞅、趙鞅、荀寅救援魯國。魯國在瓦地會見晉軍,“範獻子執羔,趙簡子、中行文子皆執雁。”
執雁和執羔,都是當時人們的見面禮節。
(韓國婚禮上的奠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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