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追逃是沒有期限的,網上追逃的消除需要公安部批準,如果自首後,基層部門就會層層上報,這樣才能将網上追逃撤銷。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三百四十條第二款規定,各地公安機關發現網上逃犯的,應當立即組織抓捕。協作地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後,應當立即通知委托地公安機關。委托地公安機關應當立即攜帶法律文書及時提解,提解的偵查人員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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