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車險新規定分為交強險和商業車險新規調整。
交強險:
1、對于有責情況和無責情況的保額調整,有責情況中,改革前對意外身故或傷殘的保額為11萬,改革後保額增加了7萬,為18萬;改革前對意外醫療的保額為1萬,改革後為1.8萬。
無責情況中,改革前對死亡傷殘的保額為1.1萬,改革後為1.8萬;改革前對意外醫療的保額為1000元,改革後為1800元;
2、調整了優惠系數,對于有責道路的交通事故,劃分了A區、B區、C區、D區、E區,不同的省份、市區,對于無賠償優待系數都有所差異。
商業車險:
1、2021年車險新規改革了第三責任險,最高可賠付一千萬,可附加醫保外用藥責任,而改革前最高隻能賠付五百萬;
2、改革了車損險,将改革前可以單獨附加購買的不計免賠險,自燃險,盜搶險等都歸納為車損險,捆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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