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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是幹什麼的通俗易懂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30 20:23:12
作者:袁睿。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檢察官是幹什麼的通俗易懂(我們一起擇過的菜)1

最近,關于檢察官是端菜者還是炒菜者的讨論,火爆熱烈,看完各方讨論,仿佛吃了一鍋滾燙的麻辣火鍋,大汗淋漓、暢快之至。然而,隐隐間,始終覺得意猶未盡,總感到好像缺了點什麼。再三思忖、思忖再三,發現不論是端菜者還是炒菜者,畢竟還是少了一道工序,擇菜,對,檢察官的身份首先也應當是個擇菜者,這是我的理解。當然,很多人看到這裡,可能呵呵一笑,心想,擇菜也值得一提?是的,要我說,不僅要提,還要大提特提!可别小看了擇菜這個活,擇菜,可是門技術活!不信,請往下看。

作為一名曾經在偵查監督口工作多年的檢察人,對于檢察官擇菜者這個角色深有體會。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一道菜),由偵查機關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批捕往往是刑事檢察的第一個環節,同時也是防止冤假錯案(壞菜、爛菜)的第一道關口,因為時間緊(無論大小菜一律七天做好)、任務重(七天内要同時做N道菜),這就要求我們手要快、心要細、眼要亮,從偵查機關移交的一系列的證據中(食材)把不符合"三性"的證據(腐爛變質之食材)擇除,隻留下具有證據能力和證明力的證據(健康食材)進入下一個訴訟程序(下一個烹饪環節),以确保司法的公平正義(菜肴的健康美味)。

擇菜,是炒菜和端菜的前置程序,擇菜,遠比你想象的更重要。接下來,本文就帶大家看看,那些年,我們一起擇過的菜。

一、一份詭異的物價鑒定

先來一份開胃小菜,話說之前辦過一起盜竊案,案件事實比較清楚,犯罪嫌疑人竊取了外賣小哥的一台電動車(之前因原電瓶損壞更換過了其他品牌的電瓶),偵查機關委托鑒定機構給電動車作價,電動車作價1700元、換過的電瓶作價400元,剛夠本省盜竊罪的刑事立案标準(2000元),乍一看,貌似沒毛病,細一品,不對啊,電動車作價難道還帶剔除電瓶的麼,遂聯系鑒定機構,回複稱鑒定系整車鑒定包含了原裝電瓶,再問詢被害人,筆錄稱失竊的電動車原損壞的電瓶已拆除、失竊時電動車上隻有更換過的電瓶,如此,該份物價鑒定中電動車的價格和電瓶的價格就不能簡單的相加了,因為2100元實際上還算進去了本不存在的原裝電瓶的價格,随後要求偵查機關盡快重新鑒定,後因鑒定價格無法達到2000元刑事立案标準而對犯罪嫌疑人作不批準逮捕處理,從而避免了不構罪的案件流入後續的司法程序。從該案看來,檢察官絕不僅僅個端菜者,端菜前你得先擇菜,哪些菜能吃、哪些菜不能吃,你得有所分析、有所決斷,否則光是端個菜,那最後吃進去的有可能是爛菜、壞菜。

二、一場自訴案與公訴案的對決

這是早些年自己剛工作的時候辦理過的一起案件,當時不覺有甚,後來案件辦多了,當自己開始被巨大的慣性所包裹的的時候,突然間想起本案,驚出一身冷汗,甚至直到現在,都仍覺後怕,也虧得那時是初生牛犢,對證據要求嚴格,不湊合、不将就(現在看來應該是擇菜者的覺悟),要不然真是會辦錯案。其實挺簡單一個案子,被害人報案稱營業款被雇傭的員工在經手時私自占有,并出具了雇傭合同及雇傭證明(落款"XXXX有限責任公司西北營銷中心"并加蓋印章),還是乍一看,沒毛病,但是當時樸素的法學理論告訴自己,本罪是身份犯,應當調取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證據,光一個印章可能還不夠,得要營業執照,然後電話聯系公安小哥調取,小哥回複道"自己還在外地出差,時間上太緊張了(當時因為還同時辦理着其他多起案件,給公安小哥打電話時本案隻剩下2天的審查批捕期限),"XXXX有限責任公司西北營銷中心"的章子都蓋着呢,營業執照都是證據上的小問題,要不,檢察官您先給批捕了、等起訴前一定給補上"(看到這裡,我估計在偵查監督口待過的人可能都會會心一笑,畢竟這應該是我們批捕人給公安小哥打電話讓補充證據時聽到最多的一句話了),然而,面對公安小哥的軟磨硬泡,自己不為所動,畢竟那時候剛工作,"剛"啊,同時也還尚未理解公安小哥連續加班工作的艱辛,遂回複道,"不行!必須得調,不調不行,要不然不給批捕",然後,這不調不要緊,一調,公安愣了,我自己也愣了,被害人營業執照中的身份竟然是一家銷售内衣的個體戶,而所謂的"XXXX有限責任公司西北營銷中心"是其取得了XXXX有限責任公司在西北地區的銷售代理,因為被害人覺得"XXXX有限責任公司"的名頭響亮、聽着倍兒有面子,所以平時對外都用的"XXXX有限責任公司西北營銷中心"的名号,因職務侵占罪的犯罪主體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個體戶并能不成為本案的犯罪主體,故本案犯罪嫌疑人僅涉嫌一般侵占罪而非職務侵占罪,因侵占罪為親告罪,不告不理,故最終決定對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現在想來,檢察官也絕不是端一下菜或者炒一下菜這麼簡單,而必須要有擇菜這一前置程序,比如本案,要炒什麼菜,要用什麼料,要如何去炒,如果無法做到心中有數,而是不加選擇,然後不擇就端、不擇就炒,試問,炒出來的菜法院敢吃麼?

三、一起信用卡詐騙案的奇葩反轉

來看一起信用卡詐騙案的奇葩反轉,偵查機關移送來一起信用卡詐騙案,檢察官通過翻閱筆錄發現犯罪嫌疑人(男)與被害人(女)系朋友關系,一日二人在汽車站門口發生争執後犯罪嫌疑人奪走被害人的手包,之後未經被害人許可私自取走手包内被害人信用卡中的2萬元人民币,還是與前兩起案件一樣,乍一看,沒毛病啊,刑法犯罪的構成要件也都符合(至少從形式上看),那就,直接上菜?"可拉倒吧,還沒擇菜呢!"起擇,發現疑點一:案發地為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犯罪嫌疑人堂而皇之的奪取被害人手包後又堂而皇之的使用被害人的信用卡消費,不怕被警察叔叔抓麼?疑點二:犯罪嫌疑人怎麼會有被害人的信用卡密碼?基于以上疑問,我們檢察官重點訊問了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雙方關系的内容,犯罪嫌疑人起初遮遮掩掩,後經曉之以利害關系,供出雙方原系情侶并一起同居,以被害人身份信息所辦信用卡亦是雙方共同所有并使用,近來女方劈腿并與其單方面分手且準備離開本地,自己氣不過找對方理論,為防止對方離開便于情急之中奪取對方手包并取走了信用卡上的錢,而自己之所以未在偵查機關供述雙方情侶關系事實是因為自己被劈腿、覺得丢人、沒臉說(案發時犯罪嫌疑人僅19歲),經向犯罪嫌疑人家屬了解其所述真實性,其家屬向我們檢察官遞交了雙方情侶關系及同居的證據材料(雙方在一起的親密照片及視頻、同居房間女方的卷發棒、拖鞋、睡衣等生活用品的照片及視頻等),後經核實無誤。由于隐藏在案件背後的雙方特殊關系,使得整個案件的認定發生質的反轉,由于欠缺非法占有之目的,最終該案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司法實踐中,偵查機關由于各個方面的原因,取證(提供食材)不一定全面、真實,檢察官首先要做的就是确保證據食材的完整性并從中擇出某些劣質替代品,畢竟,沒有花椒的麻婆豆腐不是麻婆豆腐,而用雞胸肉做成的糖醋裡脊也成不了真正的糖醋裡脊。

四、一道夾生食材的回爐重造

夾生菜你會不會吃,尚未成熟的食材要不要拿來做菜,答案是:否!這是為廚者對菜肴品質的較真,也是檢察人對案件質量的執着。有這麼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無還款能力,仍辦理信用卡并惡意透支,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仍明确表示不歸還,發卡行遂報案,偵查機關初查後刑事立案,後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提請檢察機關對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案件承辦檢察官查閱卷宗發現,本案雖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卻在程序方面存在重大瑕疵。因惡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詐騙構罪條件是惡意透支後經發卡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而本案偵查機關對該案刑事立案時尚有2天才滿3個月,按照刑法規定,偵查機關在對該案刑事立案時犯罪嫌疑人尚不構成犯罪(雖然客觀上犯罪嫌疑人明确表示拒不歸還透支款且發卡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未歸還分毫),檢察機關遂決定對犯罪嫌疑人不批準逮捕,并啟動撤案監督程序,要求偵查機關對該案撤案處理,而在偵查機關撤案後又督促其對該案重新刑事立案(此時已超過3個月),并重新收集犯罪嫌疑人涉罪的證據。看到這兒,我估計非法學專業的人士都看懵了,一定會心想,你們檢察人繞了一圈繞了個啥,又回到原點了,這不是做無用功嘛,浪費司法資源不說,自己也不嫌累,檢察人還真是呆闆又癡傻!其實吧,把這繞的一圈圈的看做是做菜,也就好理解了,違背程序正義原則所采集的證據就如同尚未成熟或是壞的食材,要是貿然食用,輕則腹瀉、重則中毒,所以,擇選肯定是有必要的,即使要以犧牲部分司法效率和人力成本為代價。此外,檢察官的職責不僅僅是打擊犯罪,人權保障也同樣是重要組成部分,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是所有人,其适用對象針對的是一般人,而非某個特定的個體,在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犯罪中,3個月的期限既是對偵查機關立案時間的限制,也是保護持卡人權益的需要,而偵查機關提早立案有幫助銀行逼迫持卡人盡早還款的嫌疑,是對持卡人權利的侵犯,檢察官的"繞圈"是為了糾錯,以确保公權力緣法而行,從而達到保障人權的目的。所以,檢察工作,擇菜先行啊!

五、一起不見作案動機的合同詐騙案所引出的案中案

之前辦理過這樣一起合同詐騙案,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簽訂某工程發包合同并收取對方10萬元工程保證金,之後工程未按期開工,事後被害人報案,偵查機關立案,經查,犯罪嫌疑人發包時與該涉案工程并無權屬關系,且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所作筆錄亦印證了該點,同時犯罪嫌疑人對其所涉嫌合同詐騙罪罪名和事實認罪認罰。同上面幾起案件一樣,剛拿到該案,我們檢察官覺得,沒毛病啊,犯罪嫌疑人沒有工程發包權限而向他人發包并收取對方錢款,這不妥妥的合同詐騙嘛,可不知怎的,隐約間心裡還是覺得不怎麼踏實,怎麼這個犯罪嫌疑人認罪認得如此之好,對案件事實的供述也如此之痛快(合同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多是"人精",通常以不認罪的居多,一開始就認罪的簡直鳳毛麟角),而且這詐騙手段也太easy太不講究了吧,這不是妥妥地等着被抓嗎,這犯罪嫌疑人該不是個傻子吧(此處系正常推理,并無侮辱人格之嫌),其作案動機是什麼,作案目的又是什麼,哦,對了,既然犯罪嫌疑人認罪認得如此之好那為何偵查筆錄中關于其作案目的并未直接發問,雖說主觀見之于客觀,但至少也得問一下吧!基于以上萦繞在腦、死纏不斷的碎碎念,我們檢察官重點從作案動機和目的方面,向犯罪嫌疑人訊問核實,并要求偵查機關補充查證。也正是因為沒有直接将偵查機關送來的食材直接端盤上桌,而是先捋了捋、擇了擇,我們也才發現了現有食材外的藕斷絲連。原來,犯罪嫌疑人在向被害人發包涉案工程前,已經參與了該工程的前期運作,并與該工程所屬的甲公司進行了數次接洽,同時私下還送于甲公司負責該工程的項目經理乙50萬元好處費從而使乙答應将該工程發包于自己,事後因犯罪嫌疑人欠缺相關資質而未能承包該工程。至此,該案的全貌才得以展開,一起缺少作案動機的合同詐騙案因檢察官對案件質量的嚴格把控和合理懷疑後的擇選,才使得案件背後的案中案浮出水面。因案件性質已發生質的變化,犯罪嫌疑人并不具有通過詐騙斂财的動機及非法占有對方工程保證金之目的,故檢察官最終對犯罪嫌疑人所涉及合同詐騙罪事實未予認定。要是讓自己對該案做一個總結,那我想說,不會擇菜的檢察官不是一個好廚師!

六、一道不加擇選的的流水線菜肴所引發的副作用

檢察官擇菜者的角色定位不可或缺,如若對菜肴品質無所要求,對食材本身不加擇選,随緣将就,徑直炒菜、端菜、吃菜,一套流程下來,菜做是做了、吃也吃了,但難免發生副作用。就有其他地方發生的這麼一起販賣毒品案件,單看案件事實,簡單之極,犯罪嫌疑人因吸毒成瘾在被強制隔離戒毒過程中,主動向看守所管教人員坦白自己所犯一起販賣毒品事實,後經偵查機關立案查證,檢法兩院先後以販賣毒品罪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提起公訴、作出判決,而後,犯罪嫌疑人上訴,翻供,一段隐情就此拉開,原來,偵查機關辦案人員為了完成考核指标,铤而走險,以"強制隔離戒毒關兩年、販賣毒品0.1克法院隻判一年"為由做通犯罪嫌疑人工作,人為制造了一起假案,本來事情進行的挺順當的,神不知、鬼不覺,誰知到了一審法院這邊出了問題,法院判了犯罪嫌疑人一年半的有期徒刑,然後犯罪嫌疑人不幹了,本來偵查人員說好的頂多關一年,這下要關一年半,犯罪嫌疑人一想劃不來,便直接上訴把做假案的事情全部捅了出來。這起案件給所有檢察官以警示,背後的教訓更是發人深思,不加擇選、得過且過的簡單流水線作業造成了辦案的沒靈魂和形式主義,客觀上也給做假案提供了溫床,檢察官不隻是炒菜者和端菜者,而首先也應當是個擇菜者。擇菜者,擇鮮剔腐、存真去僞、激濁揚清者也!

七、警察叔叔也會抓錯人?

警察叔叔也會抓錯人?你沒看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生活往往比電影更奇幻!警察叔叔也是人,偶爾也會犯錯,雖然很多時候是無心之錯。你問為什麼會抓錯人?答曰:慣性。其實自己在上文擇第二味菜的時候有提到這個詞,雖然二處含義不盡相同。來看案件,一起轉化的搶劫案,案發時間為某一天的月黑風高夜,犯罪嫌疑人入戶竊取被害人3000元錢時被發現,一路被追至院内,為逃離現場遂對被害人暴力相向,後被趕來給被害人幫忙的證人驅離,之後二人報案,偵查機關立案後根據監控視頻鎖定犯罪嫌疑人身份,遂對其網上追逃,之後在異地抓獲了同名同姓年齡相仿外表相像的某甲,某甲也是一臉懵狀,當然是予以否認,而偵查人員也是微微一笑,心想你這樣的我見得多了,當然是不予相信,之後偵查人員組織被害人和當時趕來幫忙的證人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然後神奇的事情發生了,二人竟然雙雙辨認出了被抓的某甲即是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而偵查人員在看到辨認結果後更确信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某甲就是犯罪嫌疑人!之後不論某甲如何辯解,偵查人員均不以為然。當然,假的始終是假的,你以為的隻是你的以為,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其實之後有過思考,為什麼某甲始終在辯解而偵查人員就是不相信呢,然而得到的答案始終說服不了自己,直到後來自己辦的案件多了,也開始變得容易被一股莫名的力量所包裹,猛然一驚才發現,原來是因為慣性,因為警察與犯罪分子天然敵對的慣性,因為見慣了犯罪分子被抓伊始天然辯解的慣性,因為案件辦多了後經驗判斷的慣性。對,因為慣性,從而忽略了月黑風高夜可能被害人和證人都沒有看得太清這一可能性,因為慣性,從而忽略了不排除被害人和證人均辨認出犯罪嫌疑人有偶然和巧合的成分,因為慣性,從而選擇了對被抓某甲辨解的自動屏蔽、視而不見,所以,在這種必然性與偶然性的作用力加持下,偵查人員與真相完美地擦肩而過。末了,升華一下主題,說的宏大一點,其實我們檢察官的職業與執業,始終是終身建立職業習慣并終身與職業習慣對抗的過程,如同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葉子,我們所辦理的每一起案件也是這樣,我們檢察官要做的就是認真地對待每一起案件,把每一起案件都當成第一起案件和最後一起案件來辦,以此方能擺脫慣性牽引。所以,說到這裡,可能會有人問我,那擇菜與慣性有什麼關系呢?來,強行找補一波!擇菜,就是擺脫慣性的過程,擇菜,是檢察官修煉和進階的基本功,擇菜,是一種信仰,是一種修行。

完結。

其實,那些年,我們一起擇過的菜遠不止這些,時間精力所限,本文暫且就說到這裡,以後要有機會,可以開個專題,繼續和大家一起挖一挖這些年我們擇過的菜、填過的坑。各位看官要是覺得尚不盡興,推薦關注我們"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的微信公衆号(微信号cgrmjcy),這裡會随時發布各類案件信息及檢察動态,這裡有各類普法專欄貼近民生,這裡更有着一大批優秀的檢察人為您答疑解惑、排憂解難,期待您的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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