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個人所得超過12萬需要按照納稅人的收入性質來計算個人所得稅,若該收入按照工資或者其他收入所得可以按年綜合收入進行計算,不考慮專項附加扣除和社保扣除時年綜合收入12萬每年需繳納3480元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計算:36000*3%+(120000-60000-36000)*10%=3480元。
2、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适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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