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實施後,我國現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将同時廢止。
2014年10月,提出了編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務。這次編纂沿着常委會法工委在2015年3月提出的“兩步走”思路進行,即:先制定《民法總則》,再整合其他單行民事法律為民法典。其中《民法總則》在2017年出台,完成了第一步。2018年8月,各分編草案打包提請常委會初次審議,随後各分編草案進行了二審,有的進行了三審,此後,《民法總則》與分編草案一同形成完整民法典草案,于5月22日提請全國人代會審議。受百年難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民法典問世比原計劃晚了兩個半月,但并未脫離2020年完成立法的時間表。民法典回應疫情,在監護制度,财産征用,物業責任,國家訂貨合同等方面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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