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借款利息糾紛的情形有:
1、口頭約定形式;
2、書面約定借款,但對利息無約定;
3、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息約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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