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份額約定根據相關法律約定如下:
1、無需約定。因為夫妻婚後購買的房子,不論登記在哪一方的名字下,都屬于婚姻續存期夫妻共有财産。因此,不需在房産證約定産權比例。
2、在房産證上注明各人的産權比例。如果夫妻雙方有文字協議約定婚後各人收入與家庭開支均“aa制”或其他等類似情況時,則有必要在房産證上注明各人的産權比例。房産共有人可以在房産證上約定各自的份額。
對于共有财産份額的分割,還應注意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産或者動産,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