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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夾核桃一天吃幾個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17 02:35:58

棗夾核桃一天吃幾個?江蘇常州市民李先生在超市買了幾袋核桃夾心棗,發現上面标的營養成分蛋白質、脂肪等每百克含量,加起來居然超過100克李先生認為,這是在欺騙消費者,于是投訴到消協,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棗夾核桃一天吃幾個?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棗夾核桃一天吃幾個(棗夾核桃營養成分含量竟超過産品自重)1

棗夾核桃一天吃幾個

江蘇常州市民李先生在超市買了幾袋核桃夾心棗,發現上面标的營養成分蛋白質、脂肪等每百克含量,加起來居然超過100克。李先生認為,這是在欺騙消費者,于是投訴到消協。

面對投訴,廠家奇葩回應

李先生稱,自己在一家超市買了5袋某品牌的核桃夾心棗。他平時有個習慣,吃東西前都會對産品标簽内容看了又看,将使用說明研究透徹了才會放心吃,結果這次看出一個大大的“bug”。核桃夾心棗的産品标簽上除了标注生産廠家、商标、品名等外,還标有營養成分表:每100克含蛋白質11克、脂肪25.1克、碳水化合物67.1克……

李先生計算發現,蛋白質 脂肪 碳水化合物的總量已經達到103.2克,超過了100克,這怎麼可能?這不是欺騙消費者嗎?于是,他拎着産品找到常州新北區消協投訴。

接到投訴後,新北消協新橋分會工作人員立即與超市取得聯系。超市先是提交生産廠家的相關生産資質及産品合格檢測報告,然後又提供了一份由檢測報告出具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情況說明》中這樣描述:我公司檢驗的某品牌核桃夾心棗,其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三者合為103%是由于碳水化合物中包含澱粉所緻,減去澱粉後三者合77.9%,特此證明。超市以此認為,廠家手續齊全,營養成分标示無誤,不願與消費者調解。

消費者獲賠1500元

消協工作人員看到這份《情況說明》後,感到哭笑不得。衆所周知,澱粉屬于碳水化合物,碳水化合物包括澱粉,該檢測公司怎可把澱粉從碳水化合物中分離出去後計算?這顯然違背了科學常理。

消協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相關法規,“預包裝食品營養标簽标示的任何營養信息應真實、客觀,不得标示虛假信息,不得誇大産品的營養作用或其他作用”。該起投訴中,産品外包裝标簽顯示100克産品中含有的三種營養成分之和超出100克,違背科學常理,存在以不真實和虛假标注的内容誤導消費的行為。檢測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更是混淆視聽,欲蓋彌彰。作為一家大型連鎖超市,有義務也有能力識别外包裝食品标簽内容是否含有虛假、誇大的内容,超市顯然未盡到審慎審查義務。

經消協工作人員介紹普法,超市認識到問題所在,下架營養成分标示有誤的某品牌核桃夾心棗,并賠償消費者李某1500元。

新北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應當養成買食品看标簽的好習慣,看清配料表,做到科學消費。而作為商家更應嚴格執行标準,重視食品标簽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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