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日,租住在福州晉安的阿平,因為女兒全身起紅疹忙得焦頭爛額,他甚至懷疑女兒的病因與附近一家藥房有關。
兩歲女兒疑似因服用保健品
緻全身起紅疹
4月中旬,阿平發現剛滿兩歲的女兒小芳身上忽然出現多處紅疹。在排除海鮮、花椒等調料後,阿平懷疑女兒疑似服用了保健品後,才起的紅疹。
阿平
隻要忘了吃,紅泡就消掉,然後一旦吃了就會長起來。
阿平告訴記者,3月18日自己來到易安堂大藥房,想給女兒選購一款DHA。在選購時,阿平說他有向店員咨詢,還特意強調是給兩歲孩子吃的,于是對方就推薦了一款鳕魚甘油軟膠囊。
阿平
我當時看了這上面的說明“不能給嬰幼兒吃”,然後還問了店員,她說一歲以下的不能吃,一歲以上的都可以吃,一天吃一顆。
經過醫生提醒,阿平才明确知道,這個保健品3歲以下的嬰幼兒不能服用。
阿平
他說這個是不建議給小孩子吃的,裡面的成分EPA是軟化血管的,對老年人有效果;還有混合生育酚濃縮物,這個是促進女性排卵的。
阿平說,他立即讓女兒停止服用該保健品,同時開始吃醫生開的藥,小芳身上的症狀緩解了。事後,阿平認為藥店應為此事負責。
藥店:家長要求賠償十萬元 無法承受
易安堂大藥房西園店店長 楊玲他昨天已經來過了,他的訴求是10萬元,你是不是也覺得不合理。阿平我說讓藥店拿出一個态度來說白了,我不是說靠着這個來發财或者怎麼樣,小孩子生病。記者:那你當時提出來的10萬元依據是什麼?沒有什麼依據,就是說了一個氣話,店家當時就說讓我自己說,店家不說任何賠償或者補償的條件,他就叫我說,我說那我說10萬元,你同意嗎?我就這樣說了一句。
涉事店員持有執業藥師注冊證
調解小組介入後,對藥店的藥品銷售資質做了一番了解,還在藥店牆上看到了涉事店員的執業藥師注冊證。
調解員:雙方都有責任
由于事隔時間太久,涉事店員稱忘了當時的溝通細節,而該藥店店長稱自家的店員是取得執業藥師證,相信她會告知顧客3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
由于證據不足暫時無法判定當時的真實情況,就目前了解到的情況看,調解小組覺得,雙方都存在過失,都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最終,該藥店負責人表示出于對孩子的關愛,願意退還阿平購買魚肝油的藥費及承擔治療費四百多元,另外也将補償2000元,用于孩子的後期治療和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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