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是我們作為國家公民必須旅行的義務,如果達到納稅門檻的,是需要按規定及時納稅、補稅,而且要進行個稅年度彙算清繳。個稅彙算清繳并不是必須做的,但是有的時候我們之前多繳的稅是可以通過年度申報退還給我們,也算是一筆收入。所以每年有一定所得收入的,建議是進行個稅彙算清繳,而2021年度的個稅彙算清繳也即将開始。
武漢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什麼時候開始2022
辦理2021年度個稅彙算清繳的時間是從2022年3月1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需要3月1日至3月15日間辦理年度彙算的,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的每天早6點~晚22點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預約申報。在3月16日後,可以不預約直接登錄個稅APP或網頁端辦理。另外也可不預約,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直接辦理。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是每年的幾月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如果是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完成彙算清繳;納稅人取得營業收入的,應當在次年3月30日前完成彙算清繳。也就是說,每年的3~6月份辦理上年度的個稅彙算清繳,多退少補。
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必須做嗎
并非每個人都需要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隻有符合年度彙算清繳需要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的,年度彙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緻的,以及自願放棄年度彙算退稅的納稅人,這四類人可不辦理個稅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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