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十項重點工作。 重點工作包括:
1、開展以社會公德為重點的全民道德實踐活動,重點解決亂扔雜物、随地吐痰、亂穿馬路、損壞花草樹木的行為。
2、加強對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的服務和管理,重點解決流動人口在市區的就業、住宿、婚育、子女入學、法律援助、勞動保障問題。
3、加強市容管理和公共設施維護,重點解決窗口地區、窗口行業違章搭建、占道經營、亂張亂貼、抛灑滴漏、植被破損、門面不潔、垃圾亂放、便民設施殘缺、燈不明路不平問題。
4、加強交通秩序管理,着重解決無序存放、無照運營、私拉亂載、違章行駛、闖燈穿路問題。
5、加強公共安全保障和社會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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