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存天理滅人欲”想來是這麼些年來被大家誤解最深,诟病最多的一句話了,現如今“存天理滅人欲”俨然成了禁锢人思想的罪魁禍首。人們以理喻人,認為提出這種觀點和推崇這觀點的人,品德絕好不到哪兒去。于是便很容易的相信了朱子私生活混亂,誘奸尼姑、亂搞男女關系、扒灰搞大兒媳肚子、與寡婦通奸、不孝父母等言論。這本是一篇很早很早以前寫的舊文,可能不夠成熟,然而還是想替“存天理滅人欲”説句我個人認為還算公道的話,分享出來與大家共勉。
那篇因為黨争而肆意侮辱和誣陷朱子的文章我們暫且不去置評,因為那根本就不值得一駁,我這篇文字隻來聊聊天理和人欲。首先我們要知道天理和人欲最早出自《禮記·樂記》。
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好惡無節于内,知誘于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詐僞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是故強者脅弱,衆者暴寡,知者詐惡,勇者苦怯,疾病不養,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此大亂之道也。
這意思是人天生的禀賦是很純靜的,這種純靜就是天理亦指天性,但是這種與生俱來的純靜由于對事物的認知而受到了外界的刺激,人就有了欲望。欲望越強,就越沒有節制,越是沒有節制外面的引誘就越是停不下來,人要再不反躬自省,這與生俱來的天理就會毀滅。天理毀滅而窮極人欲,然後就有了悖道詐僞的心,就會做出淫泆亂法的事,最後強者脅迫弱者,多數欺壓少數,勇者欺負懦弱者,有病的無人照顧,老幼孤獨的流離失所,這就是世間的大亂之道。因此二程才會説:
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滅私欲則天理明矣。”而提出存天理滅人欲。
理學之争論古來有之,不過直接反對“存天理滅人欲”的卻沒有,争的也隻是什麼是天理,什麼是人欲的問題。比如陽明先生,陽明先生認為心即是理,所謂天理,主要是指良心。他認為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天理就是良知。他所推崇的是《孟子》“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他覺得人們要做的隻是緻知而已,這就是王陽明先生一生所推崇的緻良知,即天理在心中。
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便是性,便是天理。有了這個性,才能生這性之生理,便謂之仁。這性之生理,發在目便會視,發在耳便會聽,發在口便會言,發在四肢便會動,都隻是這天理發生,以其主宰一身,故謂之心。這心之本體,原隻是個天理,原無非禮,這個便是汝之真己——《傳習錄》。
陽明先生所不贊同朱子的,隻是朱子事事物物必究其天理、具體到事物中找至善的理論,王陽明認為事情那麼多,那事理更是無窮無盡,統統格之則未免太過繁雜。傳習錄裡記錄了他對朱子《大學章句》中“言明明德,親民,皆當至於至善之地而不遷,蓋必其有以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也”的理解,有一回他的徒弟兼妹夫徐愛問他:
知止而後有定,朱子以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與先生之說相戾。先生回答:‘於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卻是義外也,至善是心之本體,隻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處便是,然亦未嘗離卻事物。
但是他并不反對天理和事物并不能分開的說法,《傳習錄》裡也有很多存天理滅人欲的言語:
學者學聖人,不過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猶煉金而求其足色。
吾輩用力,隻求日減,不求日增。減得一分人欲,便是複得一分天理。何等輕快脫灑?何等簡易。
可見智慧如陽明先生者,争論的也隻是天理的定義,是心為主啊還是以物主的問題,他并不反對存天理滅人欲,那麼朱子呢?
朱子的理學是從物去出發的,他認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并且認為是先有理而後物,《朱子語類》有明确的說明。
太極隻是天地萬物之理。在天地言,則天地中有太極;在萬物言,則萬物中各有太極。未有天地之先,畢竟是先有此理。動而生陽,亦隻是理;靜而生陰,亦隻是理。
大而天地萬物,小而起居食息,皆太極陰陽之理也,
人要做的隻是明白這些定理,如何明白,需在格物而已。
人多把這道理作一個懸空底物。大學不說窮理,隻說個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會,如此方見得實體。所謂實體,非就事物上見不得。且如作舟以行水,作車以行陸。今試以衆人之力共推一舟於陸,必不能行,方見得舟果不能以行陸也,此之謂實體。——《朱子語類 卷十五》
格物才能緻知,這個知不是大腦袋一發熱而燒出來的,是像大家在陸地上行舟,舟不動而得知舟果不能以行陸而得來的。舟不能在陸地上行動(現在的兩栖舟船除外)這就是理,理其實是自然的規律。衆所周知,理學在宋朝時被稱為道學,後來人們稱之為僞道,不管他是真是僞,不可否認的是理學的思想大量汲取了道家的自然學說。莊子有“至樂者,先應之以人事,順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應之以自然,然後調理四時,太和萬物”,理學的天理,也差不多就是這麼個天理。
因此,理學所指的存天理滅人欲,不完全是後人牽強附會強加上去的所謂禁锢人思想的東西,理學提出理大于勢,又怎麼會無理的去禁锢人的思想并認為存天理滅人欲就是無條件的遵從大家認為的“三綱五常”的倫理道德呢?天理大于人勢,又怎麼會完全把君淩駕于人身上呢?這從道理上來講是説不通的。
理學認為天理和人欲人人都有,并且是并存的,但他們卻是對立的,怎麼形容呢,就拿光和黑暗來比例,晚上屋子裡很黑,我們把燈打開,燈亮一分則暗少一分,暗多一分則亮少一分,就是這麼個道理。
有個天理,便有個人欲。蓋緣這個天理須有個安頓處,才安頓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來。天理本多,人欲便也是天理裡面做出來。雖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這一切是先有天理,這人欲是從天理裡生的。
比如拿吃飯這事兒來說,“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本來吃飯這件事兒吃飽就行了,可是後來吃飽了不滿足還想要美味,這個要求就是人欲。要求美味是建立在吃飽了後才想的,這就是人欲是從天理裡生出來的道理。再拿父母要求孩子怎麼樣這個來舉例,愛這本也是天理,但是太愛了就一定要要求孩子怎麼樣,要求孩子怎麼樣,這就是人欲了。
“父母之于子,有無窮憐愛,欲其聰明,欲其成立。此謂之誠心邪?”曰:“父母愛其子,正也;愛之無窮,而必欲其如何,則邪矣。此天理人欲之間,正當審決”——《朱子語類力行》
因此存天理滅人欲,不是害人之言,而是治世之道,現在很多廣告裡頭的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這也是存天理滅人欲的一種表現。
無論王陽明的心學,還是朱子的理學,他們都是説的極好的。一個是參考了佛家的人人皆可成佛,一個是參考了易經的一陰一陽之謂道,但聖賢千言萬欲所教我等的不正是存天理滅人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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