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抗震設計的主要指标?1. 确定設防烈度,地震加速度和場地分組,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結構抗震設計的主要指标?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 确定設防烈度,地震加速度和場地分組
《抗震規範》P172 附錄A
2. 初步确定抗震等級
《抗震規範》P49 查表6.1.2
3. 确定設防分類标準《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标準》:
6.0.3體育建築中,規模分級為特大型的體育場,大型、觀衆席容量很多的中型體育場和體育館(含遊泳館),抗震設防類别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6.0.4 文化娛樂建築中,大型的電影院、劇場、禮堂、圖書館的視聽室和報告廳、文化館的觀演廳和展覽廳、娛樂中心建築,抗震設防類别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6.0.5 商業建築中,人流密集的大型的多層商場(條文說明中表示為建築面積約17000m2或營業面積7000m2以上的商業建築)抗震設防類别應劃為重點設防類。當商業建築與其他建築合建時應分别判斷,并按區段确定其抗震設防類别。
6.0.6 博物館和檔案館中,大型博物館,存放國家一級文物的博物館,特級、甲級檔案館,抗震設防類别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6.0.7 會展建築中,大型展覽館、會展中心,抗震設防類别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6.0.8 教育建築中,幼兒園、小學、中學的教學用房以及學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設防類别應不低于重點設防類。
6.0.9 科學實驗建築中,研究、中試生産和存放具有高放射性物品以及劇毒的生物制品、化學制品、天然和人工細菌、病毒(如鼠疫、霍亂、傷寒和新發高危險傳染病等)的建築,抗震設防類别應劃為特殊設防類。
6.0.10 電子信息中心的建築中,省部級編制和貯存重要信息的建築,抗震設防類别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國家級信息中心建築的抗震設防标準應高于重點設防類。
6.0.11 高層建築中,當結構單元内經常使用人數超過8000人時,抗震設防類别宜劃為重點設防類。
6.0.12 居住建築的抗震設防類别不應低于标準設防類。
4.0.3 醫療建築的抗震設防類别,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三級醫院中承擔特别重要醫療任務的門診、醫技、住院用房,抗震設防類别應劃為特殊設防類。 2 .二、三級醫院的門診、醫技、住院用房,具有外科手術室或急診科的鄉鎮衛生院的醫療用房,縣級及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揮、通信、運輸系統的重要建築,縣級及以上的獨立采供血機構的建築,抗震設防類别應劃為重點設防類。 3 .工礦企業的醫療建築,可比照城市的醫療建築示例确定其抗震設防類别。
4. 确定設防類别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标準》 3.0.2:
建築工程應分為以下四個抗震設防類别:
1. 特殊設防類:指使用上有特殊設施,涉及國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築工程和地震時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等特别重大災害後果,需要進行特殊設防的建築。簡稱甲類。 2. 重點設防類:指地震時使用功能不能中斷或需盡快恢複的生命線相關建築,以及地震時可能導緻大量人員傷亡等重大災害後果,需要提高設防标準的建築。簡稱乙類。 3 .标準設防類: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準要求進行設防的建築。簡稱丙類。 4 .适度設防類:指使用上人員稀少且震損不緻産生次生災害,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築。簡稱丁類。
5. 确定是否需要提高/降低抗震措施和抗震構造措施
A.提高抗震措施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标準》 3.0.3:
1 .标準設防類,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達到在遭遇高于當地抗震設防烈度的預估罕遇地震影響時不緻倒塌或發生危及生命安全的嚴重破壞的抗震設防目标。
2 .重點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礎的抗震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同時,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設防類,應按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強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9度時應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時,應按批準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且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 .适度設防類,允許比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适當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時不應降低。一般情況下,仍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對于劃為重點設防類而規模很小的工業建築,當改用抗震性能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設計規範對結構體系的要求時,允許按标準設防類設防。
B.提高抗震構造措施
《建築抗震設計規範》P7
3.3.2 建築場地為Ⅰ類時,對甲、乙類的建築應允許仍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構造措施;對丙類的建築應允許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構造措施,但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時仍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構造措施。
3.3.3 建築場地為Ⅲ、Ⅳ類時,對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15g和0.30g的地區,除本規範另有規定外,宜分别按抗震設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時各抗震設防類别建築的要求采取抗震構造措施。
《建築抗震設計規範》P50 6.31.3-4
當甲乙類建築按規定提高一度确定其抗震等級而房屋的高度超過本規範表6.1.2相應規定的上界時,應采取比一級更有效的抗震構造措施。
C.降低抗震構造措施《建築抗震設計規範》P50 6.1.3-3
當地下室頂闆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部位時,地下一層的抗震等級應與上部結構相同,地下一層以下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可逐層降低一級,但不應低于四級。地下室中無上部結構的部分,抗震構造措施的抗震等級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三級或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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