嗔,有兩種意思:
第一種是怒,生氣:~怒,~喝(hèㄏㄜˋ),~诟,~斥,~睨。
第二種對人不滿,怪罪:~着,~怪,~責。通俗的說是:仇恨心和憤怒心。在佛教中有比較深的見解。嗔是佛教所說的根本煩惱之一,與貪和癡一起被稱為"三毒"。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視、怨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嗔的産生與作用與貪正好相反。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産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卻是由對衆生或事物的厭惡而産生憤恨、惱怒的心理和情緒。佛教認為對違背自己心願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會使衆生身心産生熱惱、不安等精神作用,對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對佛教修行所言是這樣,如果是對他人或社會而言,則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會發生争鬥,或導緻互相殘殺,輕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則使整個社會,乃緻使整個國家陷入災難,因而《大智度論》卷十四中說,嗔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種心病中最難治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