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中的“義”主要是指應當的、合理的和善的、美的事是應該做的。
具體說來,可以分為三點:
1、是立身處事之本。它是内在的道德律令。因此,說話要不離開它的宗旨,聞“義”一定積極行使,見它要付諸行動;
2、是崇德。君子要立足于“義于之比”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要以它來自我裁制,把它作為根本的行為要求和最終的價值取向;
3、是富貴的原則。君子愛财,取之有道,他是在得失、貧富、貴賤取舍中所應遵守的原則與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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