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負債的協議書的内容有男女雙方的基本信息、婚姻狀态情況、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夫妻共同财産的處理、債務的處理、一方隐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财産的責任、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違約責任的約定、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财産不足清償的,或财産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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