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水桶屬于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如:玻、金、塑、紙、衣。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醬油瓶、玻璃杯、平闆玻璃、易拉罐、飲料瓶、洗發水瓶、塑料玩具、書本、報紙、廣告單、紙闆箱、衣服、床上用品等。
可回收物投放要求:輕投輕放;清潔幹燥,避免污染;廢紙盡量平整;立體包裝物請清空内容物,清潔後壓扁投放;有尖銳邊角的,應包裹後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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