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當中臨沂醉酒駕駛,一般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
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如果是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的,處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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