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亡母注銷号碼需本人辦?是某些行業從事人員道德敗壞的‘無懼表白’,還是懶于解釋的純粹不把話說全?就算是後者,我也覺得這就是犯罪心理學和耍流氓心理的雛形,說白了,就是法律之下、道德之上的人品型老賴。
要我說,推卸責任和隻吞不吐的行為就是輕型犯罪!說再多都是苦了别人,沒見過苦了自己,甚至連服務标準都達不到,那就是失職,失職難道還要找理由嗎?
為亡母注銷号碼需本人辦?僅僅隻需要幾句話,就可以解釋清楚,可偏偏就是不解釋,現在的手機卡是實名制,注銷需要本人來辦很正常,可人家過世的老母親已經去世并且火化了,要麼就直接告之電話費月租扣光之後就自動注銷,要麼就說注銷這種事平時都是需要本人來的,特殊情況就特殊反映一下,也算是一種情理之中、人性體現的回應。
可ta們選擇了“不”,就是甩出一句“注銷卡号需要本人來”,話是沒錯,但大家都是吃過大米飯的人,也都是在生活中感受過一地雞毛的人,這種懶得解釋的一句話,如果不是惡意的私心作怪,我是很難相信,一個客服連說話都懶得說是因為ta的工作不需要與客戶教育和解釋?
主觀看法表達完,我還想客觀地對一些“小破事”說道說道。
這種“自己省了幾句話,卻讓客戶難為情與自卑”的情況與“互相推脫、累斷客戶的腿”有什麼區别?誤會?的确是誤會!我也承認,客服說的“必須本人來辦理”是客觀事實,但對于一個已經‘火化’的了過世之人的子女講出這樣的話,的确仍然是個誤會,隻不過是個有恃無恐、刻意為之的誤會,這背後沒什麼邏輯,隻是單純的沒人性。
要我說,這種事情越來越多,無非就是被人求多了,好話聽慣了,毛病慣的太多了!
從兩個方面說吧,第一個方面事業單位人員,一般服務于基層大衆的公務員(跟普通用戶直接接觸的),本身素質不高,而且從事的工作是機械式重複性的工作,加上自己内心的優越感,服務态度好不到哪裡去,越是小地方、不規範的地方更加如此。
另外一個就是我們這些普通市民,很多人對自己需要什麼都弄不清楚,都跑去問别人也會給别人造成壓力,早上一上班,看待好幾十人排隊,精神肯定是繃緊的狀态,如果很多人都來問同樣愚蠢的問題,咨詢同等話痨的事情,客服人員不煩躁也不太可能。
但是!“為亡母注銷号碼需本人辦”這件事顯然是這個典型的中間值,一個既懶得理人、又惡意不給好态度的典型。
我不知道每個行業的培訓标準是什麼,如果流水線一樣培訓上崗一批人,而在幾個月後就可以懶散成這樣,并認為不規範、适當煩躁、不給好态度是人之常情的話,那這種人之常情的工資是否還與合同上簽的工資價值劃等号?
服務标準才是體現工作者素質與敬業精神的門面,中國人很謙卑、也很有包容心,作為生活中的各種類型的顧客,我們好像從未要求過服務者要對我們鞠躬盡瘁,也沒期待過被接待的時候能夠加快效率,但顧客的這種心态換來的……似乎是對方莫名其妙的‘變态’。
誠然推诿、拖沓的人是有的,但是也不乏有責任心認真辦事的人,貴在良知。
最後,經過多次‘跑腿’,外加暗訪與溝通,為亡母銷戶的男子終于成功的為亡故的母親注銷了卡号,很簡單的一件事,卻浪費了大量時間成本。
當然,我們不會一棒子敲定所有從業者,我隻是希望人與人之間要有更多的尊重,因為當一個服務者下班後,或許就成了别人‘手裡’的被服務對象,當你想成為上帝的時候,多少想想你對你的上帝們是否有好樣子吧。
選擇一個職業,就要接受這個職業的挑戰,“服務”這個詞在詞典上的解釋如下:
意思是指履行職務,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從中受益的一種有償或無償的活動,不以實物形式而以提供勞動的形式滿足他人某種特殊需要;也指任職。
自己放任情緒是人之常情,但保持良好的态度才是“服務”的本職!
什麼時候演員準時到場需要歌功頌德了?什麼時候服務人員不鬧情緒也成了客戶的奢望了?這是個并不值得深思的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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