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1、辦事員在鄉鎮長或主任科員,正副科級幹部領導下工作;
2、組織落實上級辦公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和其他工作;
3、負責打印以分會名義發出的重要文件、工作彙報、會長講話以及其他重要文字材料;
4、負責鄉鎮常務理事會、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的組織及會務工作;
5、負責收集資料審核及上報工作;
6、完成鄉鎮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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