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代駕出事故應由誰承擔責任的問題,應分為四種情況:
(1)無償代駕:無償代駕通常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在這種情況下,代駕人和車主是一種無償幫工關系。一般情況由車輛所有人負責,但當代駕者存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也會承擔連帶責任。
(2)雇人代駕:雙方之間形成雇傭關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車主投保的險種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車主負責。但是,代駕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緻人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公司代駕:車主事先和代駕公司簽訂代駕服務書面合同,雙方系委托合同關系。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保險不足以賠償的,賠償責任由代駕公司承擔。
(4)酒店代駕:如酒店提供的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表明酒店沒有盡到自己将顧客安全送達目的地的義務,違反了服務合同的約定。如果事故車輛沒有保險或保險不足,應當由酒店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