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和教育法規三個部分。
2、教育學基礎知識。考試内容主要有:教育學概論、教育與人的發展、教育與社會的發展、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途徑、學校以及教師與學生。
3、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學概論、學習心理、品德心理、教學心理和差異心理的基本知識。
4、教育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教育法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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