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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深度解析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14 16:36:34

道可道非常道深度解析(馮國超道可道)1

摘要:“道可道,非常道”是通行本《老子》首章的起首之句,學界對其含義意見紛纭,迄今未有定論。學者們通常認為老子之“道”指宇宙萬物的本原,然而 “道”是指宇宙萬物本原之“字”而非“名”。而“字”是對“名”之内涵的解釋。根據老子的思想邏輯,宇宙萬物的本原包含本體和作用兩個方面,其本體無聲無形,無法命名;其作用表現為創生宇宙萬物,并作為宇宙萬物變化發展的内在根據、準則等,此作用可見可知,可以言說,故老子“字之曰道”。因此,“道”的确切含義,是指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而“常道”,則指的是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據此,則“道可道,非常道”的含義為:可以言說的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不是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從“道”之體用的角度理解“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不僅契合老子的思想宗旨,而且亦能有效解決圍繞老子思想的諸多重要争議。

關鍵詞:字之曰道 道之本體 道之作用

作者馮國超,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哲學研究》編輯部副編審(北京100732)。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2022年第6期P36—P51

責任編輯:莫斌

道可道非常道深度解析(馮國超道可道)2

作為通行本《老子》首章的起首之句,“道可道,非常道”在老子思想中有着特殊而重要的地位。然而,關于這兩句話的确切含義,古今學者卻是意見紛纭。産生分歧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在短短的六個字中出現了三個“道”字,從而使句子呈現出某種繞口令似的形式,為人們把握其确切含義增添了不少難度。二是“道”是個多義字,有道路、言說、踐行、道理、規律、宇宙萬物的本原等多重含義,那麼這裡的三個“道”字指的是哪種含義?它們在這裡的含義是一樣的,還是各不相同的,抑或是有同有不同的?從古今學者對“道可道,非常道”的具體解釋來看,他們或把“道可道”中的第一個“道”釋為道理,或把它釋為宇宙萬物的本原;或把“可道”中的“道”釋為言說,或把它釋為踐行,或把它釋為因循;或把“常道”釋為恒久存在之道,或把它釋為平常之道,或把它釋為“上道”即上乘的道;等等。這些不同的解釋組合在一起,對“道可道,非常道”的理解會是怎樣一種複雜的狀況,也就可想而知了。因為如何理解“道可道,非常道”是每一個解《老》學者無法回避的問題,故當代學者對它的新解亦是層出不窮。然而,迄今為止,還沒有一種真正能為衆人所認同的解釋。筆者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除了這兩句話本身确實較為費解,亦與人們未能真正深入老子思想的内在邏輯、未能很好地汲取曆代老子學者的解《老》智慧有關。為了使問題的讨論能呈現出較為清晰的線索和層次,在此拟先介紹古今學者關于“道可道,非常道”的幾種有代表性的解釋,分析其中的得失,然後再提出筆者認為較為合理的解決方案。

一、古今學者幾種有代表性的解釋

要對“道可道,非常道”提出新的解釋,并讓人們能對其合理與否作出客觀的評判,首先就需要梳理學者們對于“道可道,非常道”都提出了哪些解釋。這一方面是為了給大家提供評判的參照,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避免出現尴尬:把前人早已提出的觀點,當成了自己的新創見。然而,古今學者對“道可道,非常道”的解釋是如此地豐富,我們不可能在此一一作具體的介紹,故隻好據其大端,把它們歸為不同的類,作扼要的介紹。筆者認為,在古今學者對“道可道,非常道”的諸多解釋中,值得我們注意的,主要有以下四種。

1.認為“道可道”中的第一個“道”,指的是道理,如仁義禮智之類;“可道”中的“道”,指言說的意思;“常道”,指恒久存在的“道”。因此,所謂“道可道,非常道”,指的是可以言說的道理,不是恒久存在的“道”,恒久存在的“道”不可言說。如蘇轍說:“莫非道也。而可道者不可常,惟不可道,而後可常耳。今夫仁義禮智,此道之可道者也。然而仁不可以為義,而禮不可以為智,可道之不可常如此。……而道常不變,不可道之能常如此。”蔣錫昌說:“此道為世人所習稱之道,即今人所謂‘道理’也,第一‘道’字應從是解。《廣雅·釋诂》二:‘道,說也’,第二‘道’字應從是解。‘常’乃真常不易之義,在文法上為區别詞。……第三‘道’字即二十五章‘道法自然’之‘道’,……乃老子學說之總名也”。陳鼓應說:“第一個‘道’字是人們習稱之道,即今人所謂‘道理’。第二個‘道’字,是指言說的意思。第三個‘道’字,是老子哲學上的專有名詞,在本章它意指構成宇宙的實體與動力。……‘常道’之‘常’,為真常、永恒之意。……可以用言詞表達的道,就不是常道”。

2.認為“道可道”中的第一個“道”,指的是宇宙萬物的本原;“可道”中的“道”,指言說的意思;“常道”,指恒久存在的“道”。因此,“道可道,非常道”,指可以言說的“道”,就不是恒久存在的“道”。如張默生說:“‘道’,指宇宙的本體而言。……‘常’,是經常不變的意思。……可以說出來的道,便不是經常不變的道”。董平說:“第一個‘道’字與‘可道’之‘道’,内涵并不相同。第一個‘道’字,是老子所揭示的作為宇宙本根之‘道’;‘可道’之‘道’,則是‘言說’的意思。……這裡的大意就是說:凡一切可以言說之‘道’,都不是‘常道’或永恒之‘道’”。湯漳平等說:“第一句中的三個‘道’,第一、三均指形上之‘道’,中間的‘道’作動詞,為可言之義。……道可知而可行,但非恒久不變之道”。

3.認為“道可道”中的第一個“道”,指的是宇宙萬物的本原;“可道”中的“道”,指言說的意思;“常道”,則指的是平常人所講之道、常俗之道。因此,“道可道,非常道”,指“道”是可以言說的,但它不是平常人所謂的道或常俗之道。如李榮說:“道者,虛極之理也。夫論虛極之理,不可以有無分其象,不可以上下格其真。……聖人欲坦茲玄路,開以教門,借圓通之名,目虛極之理,以理可名,稱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非常道者,非是人間常俗之道也。人間常俗之道,貴之以禮義,尚之以浮華,喪身以成名,忘己而徇利。”司馬光說:“世俗之談道者,皆曰道體微妙,不可名言。老子以為不然,曰道亦可言道耳,然非常人之所謂道也。……常人之所謂道者,凝滞于物。”裘錫圭說:“到目前為止,可以說,幾乎從戰國開始,大家都把‘可道’之‘道’……看成老子所否定的,把‘常道’‘常名’看成老子所肯定的。這種看法其實有它不合理的地方,……‘道’是可以說的。《老子》這個《道經》第一章,開宗明義是要講他的‘道’。第一個‘道’字,理所應當,也是講他要講的‘道’:道是可以言說的。……那麼這個‘恒’字應該怎麼講?我認為很簡單,‘恒’字在古代作定語用,經常是‘平常’‘恒常’的意思。……‘道’是可以言說的,但是我要講的這個‘道’,不是‘恒道’,它不是一般人所講的‘道’。”

4.雖然對“道可道”中的第一個“道”、對“常道”的解釋并不完全相同,但都把“可道”中的“道”釋為踐行、遵行的意思。如吳澄說:“道猶路也。可道,可踐行也。……道本無名,字之曰道而已。若謂如道路之可踐行而道,則非此常而不變之道也。”王孝魚說:“船山認為,老子的本意是:……凡可以遵而行之,為人利用的各種具體的道,就算不得永恒不變、統攝一切的道;……曆來注老諸家,都把‘道可道’的末一‘道’字,解為稱道的道。船山迥異恒流,獨持别解,以為‘道’是名詞,乃道路的‘道’,但此處作動詞用,與遵道而行的‘行’字相通。”趙汀陽說:“《道德經》開篇第一句話‘道可道非常道’,我一直認為,這一百年來對這句話的翻譯是錯誤的。我們把第二個‘道’理解為‘言說’,這不對,因為先秦的時候,‘道’在絕大多數的文本裡面,都應該是與踐行相關的意思。”

除了上述,對于“道可道,非常道”的含義,學者們還有各種别的解釋。如河上公認為,“道可道”的第一個“道”,指經術政教之道,“常道”,指自然長生之道:“謂經術政教之道也。非自然長生之道也。常道當以無為養神,無事安民,含光藏晖,滅迹匿端,不可稱道。”王弼認為,“道可道”,即“可道之道”,它指的是有形象的具體事物:“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王安石也認為,“道”不可言說,可以言說的隻是“道”表現出來的迹象:“道本不可道,若其可道,則是其迹也。有其迹,則非吾之常道也。”等等。

二、從“道”之體用看“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

由上可知,學者們對“道可道,非常道”的解釋存在的分歧還是很大的。那麼,在上述各種解釋中,哪一種解釋更有道理呢?對此,筆者認為,這有賴于我們對《老子》道論的整體把握,此正如蔣錫昌所說:“欲明此‘道’所含之意義,必先明《老子》全書所言之要旨。《老子》全書之要旨明,則此‘道’之意義,自可不解而明矣。”然而,在《老子》一書中,總共出現了七十多個“道”字,它們有各種不同的含義,有時指的是宇宙萬物的本原,有時指的是事物變化發展的規律,有時則指道路,等等。對此,一些學者從不同的角度作出了概括,如張松如說:“《老子》書中第一次提出‘道’這個哲學概念,……大體說它有兩個意思:(一)有時是指物質世界的實體,亦即宇宙本體;(二)在更多場合下,是指支配物質世界或現實事物運動變化的普遍規律。這兩者,在老子觀念中往往是糾纏在一起,分不十分清楚。”陳鼓應說:“‘道’是老子哲學上的一個最高範疇,在《老子》書上它含有幾種意義:一、構成世界的實體。二、創造宇宙的動力。三、促使萬物運動的規律。四、作為人類行為的準則。”

然而,即使對于“道”的含義有了上述認識,仍不足以幫助我們對“道可道,非常道”的含義作出清晰而準确的理解,因為正如我們在前面所介紹的,對于“道可道”中第一個“道”字的含義,“可道”的含義,“常道”的含義,學者們仍會作出各種不同的解釋。因此,筆者認為,在此問題上,韓非子、李榮等學者的觀點是值得我們注意的。韓非子說:“聖人觀其玄虛,用其周行,強字之曰‘道’,然而可論。故曰:‘道之可道,非常道也。’”李榮說:“道者,虛極之理也。……聖人欲坦茲玄路,……以理可名,稱之可道。故曰‘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吳澄也說:“道本無名,字之曰道而已。”這些學者對“道可道,非常道”的解釋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均以“字之曰道”來解釋“道”的含義。筆者認為,這樣的解釋是極具啟發意義的,因為“字之曰道”一句見于《老子》第二十五章,而在《老子》全書中,對“道”的含義作出明确解釋且最具經典意義的表述正是見于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老子認為,在天地萬物産生之前,存在一個作為天地萬物本原的“混成”之物,即渾然一體、自然而成的東西,它寂靜無聲,空虛無形,獨立存在而不改變,不停運動而不倦怠。對于這樣一個東西,老子不知道它叫什麼名,便給它取“字”為“道”,勉強取名為“大”。據此可知,所謂“道”,指的是作為天地萬物本原的混成之物的“字”;而所謂“字”,指的是“表字”,即在本名外所取的與本名含義相關的另一稱呼,如孔子名丘,字仲尼,仲尼即與丘含義相關的表字。而取表字的目的,在于進一步揭示“名”的内涵。老子認為,混成之物無聲無形,對于無聲無形的東西,我們無法給它取名;但混成之物創生天地萬物,其作用是可見可知的,老子于是根據可見可知的混成之物的作用把混成之物取“字”為“道”。

那麼老子為什麼要把混成之物取“道”這個字,而不是别的字呢?對此,一些學者認為,那是因為“道”的本義指道路,由道路又引申指經由、經過的意思,因此,把混成之物的作用稱為“道”,指的是萬物均經由它而産生的意思。如王弼說:“夫名以定形,字以稱可。言道取于無物而不由也”。蘇轍說:“道本無名,聖人見萬物之無不由也,故‘字之曰道’。”吳澄說:“此物無可得而名者,以其天地萬物之所共由,于是假借道路之道以為之字。字者,名之副而非名也。”

對于這種宇宙萬物的本原無聲無形、無法言說,而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可見可知、可以言說的特點,一些學者也從“道”之體用即“道”的本體和作用的角度作了深入的揭示,如陸希聲說:“夫道者,體也。名者,用也。……常道常名,不可道不可名,唯知體用之說,乃可玄通其極耳。”範應元說:“道者自然之理,萬物之所由也。……道一而已,有體用焉,未有不得其體而知其用者也,必先體立,然後用有以行。老氏說經,先明其體。常者言其體也,可道者言其用也。體用一源,非有二道也。”由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認識:宇宙萬物的本原包含本體和作用兩個方面,其本體“寂兮寥兮”,無聲無形,故無法命名;其作用可見可知,故“字之曰道”。因此,從根本上來說,“道”指的是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而非其本體,如《老子》第二十五章中“道大”“道法自然”中的“道”,指的就是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道”的确切含義雖然指的是宇宙萬物本原的“字”,亦即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但是,老子有時候為了論述的方便,亦以“道”字代指宇宙萬物的本原或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如第四章中說“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意即“道”是空虛無形的,然而它的作用卻又不會窮盡,空虛無形指“道”之體,不會窮盡指“道”之用,則這裡的“道”字,當指宇宙萬物的本原;如第二十一章中說“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意即“道”這個東西,似有似無,模糊不清,其中的“道”字,當指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如第三十二章中說“道常無名”,意即“道”永遠沒有名,其中的“道”字,則既可以指宇宙萬物的本原,亦可以指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因為宇宙萬物的本原和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都是沒有名的;等等。

以這樣的認識為基礎,來理解“道可道,非常道”的含義,則“道可道”中的第一個“道”,指的便是宇宙萬物本原的“字”,即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可道”,即可以言說。因為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顯現于外,是可以言說的,故說“道可道”。“常道”,則指的是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它無聲無形,不可言說,永恒存在,與可以言說之“道”的作用不同,故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可以言說的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不是宇宙萬物本原的本體。或亦可簡要表述為:可以言說的“道”的作用,不是那“道”的本體。

三、從體用的角度理解“道”對于認識老子思想之意義

筆者認為,對“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作上述理解,則兩千多年來圍繞這兩句話的諸多含混不清的認識可以得到較好的澄清,亦可有助于探讨與之相關的各種充滿争議的問題。

1.從“道”之體用的角度去理解“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可以有效地解決“道”究竟能否言說的問題。在對于“道可道,非常道”的理解中,長期困擾學界的一個難題,便是老子之“道”究竟能否言說。通常的理解,是老子之“道”無聲無形,不可言說,如林希逸說:“道本不容言,才涉有言皆是第二義。”高亨說:“‘道’(宇宙本體),是不可以講說的”。然而,對于這樣的說法,一些學者明确表示反對:老子之“道”不可言說,那《老子》五千言所說又是什麼?因此老子之“道”是可以言說的,而且亦必須是可以言說的。如朱謙之說:“自昔解《老》者流,以道為不可言。高誘注《淮南·泛論訓》曰:‘常道,言深隐幽冥,不可道也。’僞《關尹子》推而廣之,謂‘不可言即道’。實則《老子》一書,無之以為用,有之以為利,非不可言說也。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皆言也,皆可道可名也。”裘錫圭說:“《老子》這個《道經》第一章,開宗明義是要講他的‘道’。第一個‘道’字,理所應當,也是講他要講的‘道’:道是可以言說的。……你們試想,《老子》整部書主要就是講‘道’的,他說‘道’這個東西,你看不見,也摸不着,他用種種的話來講這個‘道’,它是怎麼樣的:無始無終的,所有的萬物都是靠着它生出來的、成長的,等等。整部書主要就是講‘道’,那他怎麼會說能夠言說的‘道’,就不是他講的‘道’呢?這是講不通的,根本是同《老子》全書矛盾的。”趙汀陽說:“道作為普遍方法論是可說的,而且必須是可說的,……《道德經》通篇都在解說道。……假定關于道的核心問題真的是一個知識論問題,而且假定道是不可說的,那麼,道的問題從一開始追問就終結了,根本不應該也不值得說下去了。既然道已經被宣告為不可說的,那還有什麼可說的呢?”

有的學者則努力去調和“道”不可說與老子說“五千言”之間的矛盾,認為“道”雖然不可說,但是通過《老子》五千言,則可以有效地啟發人們去認識“道”。如魏源說:“至人無名,懷真韬晦,而未嘗語人,非秘而不宣也,道固未可以言語顯而名迹求者也。及迫關尹之請,不得已著書,故鄭重于發言之首曰:道至難言也,使可拟議而指名,則有一定之義,而非無往不在之真常矣。非真常者而執以為道,則言仁而害仁,尚義而害義,襲禮而害禮,煦煦孑孑詐僞之習出,而所謂道者弊,而安可常乎?……蓋可道可名者,五千言之所具也;其不可言傳者,則在體道者之心得焉耳。”牟鐘鑒說:“有人說,老子既然說‘道可道,非恒道’,就是認為恒久的大道不可言說,那麼他為什麼還要寫下五千言呢?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嗎?當然不矛盾。大道不可言說是指大道的内涵不能用普通的叙述性語言正面加以宣示,但不等于不能用啟示性的語言加以指點。”

魏源、牟鐘鑒等認為《老子》五千言所說雖非“道”本身,但是它可以作為認識“道”的工具或津梁,這樣的說法也存在一個無法克服的矛盾:既然“道”是不可言說的,則《老子》五千言所言便不是“道”;然而,正如有的學者所說,《老子》整部書都在講“道”,怎麼能說《老子》講的不是“道”呢?

筆者認為,以上質疑或矛盾,若從“道”之體用的角度來進行理解,便可得到合理的回應或解決。因為“道可道”中的第一個“道”,指的是“道”亦即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而所謂“道”的作用,其具體内容包括宇宙萬物的本原創生天地萬物,并作為天地萬物運動變化的内在根據、準則,等等。概括而言,凡是符合老子所主張的自然無為、守柔不争、無思無欲等原則的,均為“道”之作用的體現。據此,則《老子》五千言,其主要内容,正是對“道”之作用的具體論述。因此,“道”之作用可以言說,《老子》五千言所述主要為“道”之作用,故老子說“道可道”,即“道”之作用可以言說,這在邏輯上是十分順暢的。

但是,與“道”之作用不同,“道”之本體則是不可言說的,“道”之本體之所以不可言說,是因為它無聲無形,超出了人的感知能力。對此,《老子》一書中亦有不少的論述:“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緻诘,故混而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繩繩兮不可名,複歸于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迎之不見其首,随之不見其後。”(第十四章)“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二十一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第二十五章)由此可知,“道”之本體“惟恍惟惚”“寂兮寥兮”,“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這樣一種無形無象、無聲無臭的東西,當然是無法言說的,故老子隻是用不确定的、模棱的語言勉強加以描述,但這種描述的實質,并不是為了告訴我們“道”之本體是什麼,而是為了說明“道”之本體無法用語言進行準确的描述。

因此,一些學者之所以借《老子》五千言為依據,來說明“道”可以言說,反對“道”不可言說,一個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們隻是對“道”作單一的理解,即“道”要麼可以言說,要麼不可言說,截然對立,而沒有從“道”之體用的角度來認識“道”,沒有認識到“道”之本體是不可言說的,而“道”之作用是可以言說的。不過,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道”雖分體用,但其體用是對立統一的關系,用隻是體之用,體則是用之基礎,從現實性上來說,它們是合而為一的,此正如範應元所說:“體用一源,非有二道也。”

2.從“道”之體用的角度去理解“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則長期以來圍繞《老子》第一章的種種争議可得到合理的解釋。為了說明這一問題,我們先來看《老子》第一章的全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衆妙之門。”衆所周知,圍繞對《老子》第一章的理解,除了“道可道,非常道”的含義,古今學者還存在三個較大的争議:一是“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兩句,有的學者認為應該從“無名”“有名”斷句,有的學者則認為應該從“無”“有”斷句;二是“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兩句,有的學者認為應該從“無欲”“有欲”斷句,有的學者則認為應該從“無”“有”斷句;三是對“此兩者同出而異名”中“兩者”的含義,學者們或認為指“無名”“有名”,或認為指“無”“有”,或認為指“無欲”“有欲”,或認為指“始”“母”,或認為指“妙”“徼”,等等,衆說紛纭。筆者認為,若從“道”之體用的角度對第一章内容展開理解,則“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當從“無名”“有名”斷句,“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當從“無欲”“有欲”斷句,而“兩者”應指“無名”和“有名”。具體理由如下。

首先,根據前面所述,宇宙萬物的本原包含本體和作用兩個方面,其本體無聲無形,無法命名,但其作用可見可知,故老子把宇宙萬物的本原“字之曰道”,則此“道”字,便既是宇宙萬物本原之“字”,又是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之“名”。也就是說,相對于宇宙萬物的本原來說,“道”隻是“字”;但相對于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來說,“道”便是“名”,因為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是可見可知、可以命名的。認識到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據此我們便可以清晰地知道,緊接“道可道,非常道”的“名可名,非常名”中的第一個“名”字,指的便是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之名,而“常名”,指的便是宇宙萬物本原的本體之名(當然,宇宙萬物本原的本體是沒有名的),因此,所謂“名可名,非常名”,意為:可以命名的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之名,不是宇宙萬物本原的本體之名。據此,則“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中的“無名”,指的便是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有名”,指的便是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因此,這兩句的意思為: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是天地的本始,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是萬物的母親。這樣的理解是十分契合老子思想的宗旨的,因為《老子》第二十五章中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指的便是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為天地的本始;而萬物的産生、成長都離不開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如《老子》第三十四章中說“大道泛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養萬物而不為主”,說明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就像萬物的母親一樣。因此,從“無名”“有名”斷句,作“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其意思便可以得到合理、清晰的解釋。

其次,從“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兩句來看,筆者認為,其中“以觀其妙”中的“其”當指“無名”,因為老子認為,人隻有進入無思無欲的狀态,才能體悟到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如第十章中所說的“滌除玄覽”,第十六章中所說的“緻虛極,守靜笃”,第四十八章中所說的“為道日損”,指的都是體悟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的具體方式,故“常無欲以觀其妙”,意即常常處于無思無欲的狀态,來觀照“無名”即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的玄妙。而“以觀其徼”中的“其”,則指的是“有名”即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因為我們在前面已經講過,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包括宇宙萬物的本原創生天地萬物,并作為天地萬物運動變化的内在根據、準則等,具體則表現為符合“道”之原則與特點的各種自然規律、社會規律、治國方法、處世準則等。而對于上述種種規律、準則的認識,首先便需要“常有欲”,即常常有心運用,經常發揮心志的作用。一些學者認為“常有欲”不符合老子思想的宗旨,老子主張“無欲”,不可能主張“有欲”,故這裡應從“常無”“常有”斷句,這無疑是對老子思想的誤解。因為“欲”既有貪欲的意思,亦有願望、追求的意思,人們要認識客觀世界的規律、準則等,便必須“有欲”,即必須有意識地去認識外界的事物,即便是《老子》五千言,亦是“有欲”的産物,若老子隻是一味保持無思無欲,不去調動自己的主觀意識,什麼都不做,又何來《老子》五千言呢?故“常有欲以觀其徼”,意即常常發揮心志的作用,去觀察“有名”即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的邊際。這裡的“徼”,是邊際、邊界的意思,因為認識事物的規律或準則,與确定其與他物相區别的界限及其發生作用的邊界、範圍等有十分密切的關系。

有了上述認識,則老子說“此兩者同出而異名”中的“兩者”,當指“無名”“有名”無疑。一是因為“無名”“有名”是始終貫穿自“名可名”至“常有欲以觀其徼”的整段文字的概念。二是因為“無名”“有名”指宇宙萬物本原的本體和作用,故它們是“同出”的,即都屬于宇宙萬物的本原;“無名”“有名”名稱不同,故它們又是“異名”的。老子接下來說“同謂之玄。玄之又玄,衆妙之門”,這裡的“玄”,是深奧微妙的意思,“無名”“有名”作為宇宙萬物本原的本體和作用,當然是深奧微妙的,故老子說它們“同謂之玄”。而“玄之又玄,衆妙之門”,則意為玄妙而又玄妙,是蘊含深奧玄妙之理的萬物的門戶,表述的其實即是“道”生萬物的意思。

以上從“道”之體用的角度對《老子》第一章作了概括的解釋,可以發現,這樣的解釋是比較順暢的,亦可以較好地解決長期以來圍繞第一章的種種疑問。當然,也會有學者提出異議,認為從“無”“有”斷句,讀作“無,名”“有,名”、“常無,欲”“常有,欲”,把“此兩者”釋為“無”和“有”,照樣能較順暢地解釋該章的意思。對此,筆者認為,這樣的理解至少存在三個方面的缺陷或不足:一是檢索《老子》第一章以後的各章,凡“無”與“名”、“有”與“名”一起出現的地方,均不能從“無”“有”斷句,如“道常無名,……始制有名”(第三十二章)、“無名之樸”(第三十七章)、“道隐無名”(第四十一章)等,那麼為什麼偏偏要把第一章的“無名”“有名”從中間斷開呢?二是從“無名”“有名”斷句,是曆史上絕大多數學者的讀法,而讀作“無,名”“有,名”,則隻是司馬光、王安石等極少數學者的做法。三是“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兩句,帛書甲本和乙本在兩個“欲”字後均有“也”字,說明至少在帛書本中,這兩句必須從“無欲也”“有欲也”斷句,而絕對不能讀作“無,欲也”“有,欲也”,這對于主張從“常無”“常有”斷句的觀點來說,幾乎與釜底抽薪無異。因此,從“無”“有”斷句,雖然當代學者宗之者甚衆,但這種觀點無疑是十分值得商榷的。

3.從“道”之體用的角度去理解“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可以更好地把握“常道”的确切含義。關于“常道”的含義,有不少學者認為,“常道”即恒久存在之“道”,這裡的“常”,是恒久存在的意思,如韓非子說:“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謂常。唯夫與天地之剖判也具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謂‘常’。”王安石說:“常者,莊子謂無古無今,無終無始也。”宋徽宗說:“常道常名,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

然而,對于“常道”的含義,學者們還有諸多其他的解釋,有的學者認為,這裡的“常道”指平常之道或常人所行之道,如李榮說:“非常道者,非是人間常俗之道也。”司馬光說:“道亦可言道耳,然非常人之所謂道也。”

有的學者則認為,這裡的“常道”即“尚道”,而“尚道”即“上道”,指最好的“道”,如俞樾說:“‘常’與‘尚’古通,……‘尚’者,上也。言道可道,不足為上道”。易順鼎說:“兩‘常’字古人或讀為‘常’,或讀為‘尚’。……《道應》一篇皆引他說以證《老子》,其意亦謂糟粕非上道也。《周禮》師氏疏雲:老子有三等之德,《道經》雲:道可道,非常道。《德經》雲: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蓋解常道與上德同誼,近人讀‘常’為‘尚’,不知古人實已先之。”

不過,俞樾、易順鼎的觀點也遭到一些學者的明确反對,如馬叙倫說:“俞樾曰:‘常’與‘尚’通,……倫案本書後文曰:‘複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知常容’。《莊子·天下》篇言老子之道術曰:‘建之以常無有’。是則‘常’者遮絕有無而為言,非上義也。”高亨說:“俞樾曰:‘常’與‘尚’通。……韓非釋‘常’字為永久不易之義,頗得老氏之旨。本書用‘常’字作形容詞者凡數見,皆斯義也。……俞說失之。”

值得注意的是,“非常道”一句,帛書甲本作“非恒道也”(乙本殘缺),對此,一些學者指出,這說明《老子》原本作“恒道”,作“常道”是為了避漢文帝劉恒之諱,則這裡的“常”當指永恒、恒久的意思,不應釋為“尚”或“平常”之類的意思。如張松如說:“惟‘恒’作‘常’,蓋為避漢孝文帝劉恒諱”。牟鐘鑒說:“通行本《老子》皆為‘道可道,非常道’,則‘非常道’會有歧義發生,一則曰‘不是恒常之道’,一則曰‘不是平常之道’。據帛書《老子》改為‘非恒道’,則歧義自然消除。……恒久的大道不可言說”。

然而,裘錫圭認為,帛書甲本“恒道”中的“恒”,亦應釋為平常、一般的意思:“那麼這個‘恒’字應該怎麼講?我認為很簡單,‘恒’字在古代作定語用,經常是‘平常’‘恒常’的意思。……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道’是可以言說的,但是我要講的這個‘道’,不是‘恒道’,它不是一般人所講的‘道’。”

筆者認為,“非常道”一句,帛書甲本作“非恒道也”,則《老子》原文作“恒”的可能性較大,“常”字當系避漢文帝劉恒諱而改,據此,則俞樾、易順鼎把“常”釋為“尚”的觀點便不能成立。至于把“常道”(或“恒道”)釋為平常之道或一般人所講之道,則無疑不如把它釋為恒久存在的“道”更契合老子思想的宗旨,因為據前面的引文可知,司馬光、裘錫圭等之所以把“常道”(或“恒道”) 釋為平常人所說之道,有一個共同的前提,即都是把“道可道”釋為“道”是可以言說的,而筆者在前面已經說過,籠統地講“道”可以言說或不可言說,都是不确切的。

此外,在關于“常道”的理解中,還有一種值得我們關注的觀點,就是強調“常道”是恒久而變化的,而非恒久而不變的。如朱謙之指出,常道是恒久而又變動不居的,那種認為常道是永久不變的觀點是錯誤的:“蓋‘道’者,變化之總名。與時遷移,應物變化,雖有變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謂常。……自解《老》者偏于一面,以‘常’為不變不易之謂,可道可名則有變有易,……不知老聃所謂道,乃變動不居,周流六虛,既無永久不變之道,亦無永久不變之名。……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若不可變、不可易,則安有所謂常者?”

陳鼓應對朱謙之的觀點十分贊賞,他在《老子今注今譯》中明确說“朱說為是”,并補充宋代程頤的觀點作為佐證:“程頤在《周易·程氏傳》中釋《易》之《恒卦》時指出:‘天下之理未有不動而能恒者也,動則終而複始,所以恒而不窮,凡天地所生之物,雖山嶽之堅厚,未有能不變者也。故“恒”非“一定”之謂也,“一定”則不能恒矣。惟随時變易,乃常道也。’程氏以‘随時變易’解‘常道’,正合老義。”因此,在陳鼓應看來,“常道”可以說是永恒之道,但不能說是不變之道:“‘常道’之‘常’,為真常、永恒之意。一般将‘常道’解釋為永恒不變之道,然可以‘永恒’釋之,卻不當以‘不變’作解,因老子之作為宇宙實體及萬物本原的‘道’,是恒變恒動的。《老子》第四十章謂:‘反者道之動’,便以道為動體;二十五章形容道的運行是‘周行而不殆’,也是描述道體之生生不息。”湯漳平等亦贊成朱謙之的觀點,說:“朱謙之此說體會到《老子》一書的核心思想,即萬事萬物均處于變化的狀态中,‘道’‘名’也不例外。這一觀點是辯證法的核心思想,可謂得其本心。”

然而,考察曆代學者對“常道”之“常”的理解,卻可以發現,他們多認為這裡的“常”是恒久不變的意思,即既強調“常”有恒久的意思,又強調“常”有不變的意思,如韓非子說:“常者,無攸易,無定理。”林希逸說:“常者,不變不易之謂也。”焦竑說:“常者,恒久不變也。”高亨說:“韓非釋‘常’字為永久不易之義,頗得老氏之旨。……常道者永久不易之道”。

那麼,這裡的“常”究竟應該指恒久不變,還是指恒久而變化呢?對此,筆者認為,這裡的“常”應該是恒久不變的意思,把“常”釋為恒久而變化的觀點系混淆了“道”之本體與“道”之作用的區别而造成的。因為所謂“道”之本體,即“非常道”中的“常道”,它是恒久不變的,對此,《老子》第二十五章中有明确的論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所謂“獨立而不改”,即獨立存在而不改變、不變化。如成玄英說:“不改,無遷變也。”董平也說:“‘不改’,也即是‘不變’。”而所謂“道”之作用,即道體表現于外的作用;而道體要表現其作用,便必須與具體事物發生聯系;而具體事物是生滅無常、變動不居的,故“道”的作用也處于不斷變化的狀态中。因此,我們可以說“道”的作用不斷變化,但不能說“道”的本體不斷變化,故朱謙之說“既無永久不變之道,亦無永久不變之名”,認為一切道,包括道體也是變化不已的,這是明顯存在問題的。因為根據老子的觀點,自古及今,道體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它不可能發生性質的變化,否則“道”就不成其為“道”了。至于陳鼓應說“常道”“可以‘永恒’釋之,卻不當以‘不變’作解,因老子之作為宇宙實體及萬物本原的‘道’,是恒變恒動的”,其中存在的問題與朱謙之可謂如出一轍。

此外,上述學者之所以釋“常”為恒久而變化,亦與他們混淆了“變”與“動”的意思有關。大家知道,所謂“變”,指的是事物的性質、狀态或情形與原來有了不同;而所謂“動”,則指事物改變原來的位置或狀态。也就是說,“變”和“動”雖然都有改變原來狀态的意思,但是“變”可包含性質的改變,而“動”則主要指與靜止相對的運動。從朱謙之和陳鼓應等的觀點來看,他們強調“常道”的“變化”,其實主要是就“常道”的運動不已而言的,如朱謙之說:“老聃所謂道,乃變動不居,周流六虛”,“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四時變化,而能久成”。陳鼓應為論證“常道”之變化所舉的例子也是一樣:“《老子》四十章謂:‘反者道之動’,便是以道為動體;二十五章形容道的運行是‘周行而不殆’,也是描述道體之生生不息。”所謂“道之動”“周行而不殆”,都是指“道”具有運動不已的特性,而不是指“道”發生性質的變化。即使是程頤對《恒》卦之“恒”的解釋,也主要是側重其運動的一面:“天下之理,未有不動而能恒者也。”而且從曆代學者對“常道”及“常”的解釋來看,他們亦隻是強調“常”的“恒久不變”,而沒有誰說過“常道”始終不動。

4.從“道”之體用的角度去理解“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可以合理地解決“道可道,非常道”文字表述上的争議。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道可道,非常道”兩句,帛書甲本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乙本殘損,僅剩“道,可道也”四字。對此,劉笑敢認為,傳世本作“道可道,非常道”,基本上否定可道之道;而帛書本則肯定道之可道的一面,似更符合老子的風格:“三種傳世本作‘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句式短促,意思直接而簡單,基本上是否定可道之道與可名之名,幾乎沒有保留。而帛書本作‘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則對道之可道的一面與名之可名的一面似有一定的肯定,意味着道之可道與不可道、名之可名與不可名之間構成的辯證的統一,而不是單純地對一方的否定,這似乎更符合《老子》的辯證思想和自然圓融的風格。”

周生春亦認為,帛書本作“道,可道也”,說明“道”是可以言說的,而這是符合老子思想的宗旨的:“‘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可以譯作:道是可以道的,它不是一般的道。……綜觀《老子》上下五千言,我們找不到一條可以确鑿無疑地說明道不可道的證據。相反,我們卻能找到許多例證,表明道是可以言說的。”

裘錫圭則進一步認為,帛書本作“道,可道也”,明确說“道”是可以言說的,因此,傳統的解法認為“可道”之“道”是老子所否定的之觀點是不合理的:“大家都把‘可道’之‘道’、‘可名’之‘名’看成老子所否定的,把‘常道’‘常名’看成老子所肯定的。這種看法其實有它不合理的地方……我怎麼會感到不應該用傳統的說法來講這兩句話呢?我是受到了馬王堆帛書本的啟發。……可以注意的是什麼呢?就是‘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中的這四個‘也’字。……‘也’表示一種說明的肯定語氣,那就是‘道,可道也’——‘道是可以道的’這樣的語氣。……道是可以言說的。”

據上可知,劉笑敢、裘錫圭等有一個共同的看法,即認為通行本作“道可道,非常道”,導緻傳統的解法否定“可道之道”而肯定“常道”;而帛書本作“道,可道也”,加了個“也”字,這樣的表述則并不否定“可道之道”,因此,帛書本的表述更符合老子的本意。對此,筆者認為,這裡的關鍵,并不在于句中有無“也”字,因為即使句中沒有“也”字,一些學者亦作出了類似的理解,如司馬光說:“世俗之談道者,皆曰道體微妙,不可名言。老子以為不然,曰道亦可言道耳”。朱謙之說:“自昔解《老》者流,以道為不可言。……實則《老子》一書,無之以為用,有之以為利,非不可言說也。”因此,問題的關鍵并不在于有沒有“也”字,而在于不應該對“道”作籠統的理解,因為若對“道”作籠統的理解,則無論說“道”可以言說或“道”不可以言說都是不确切的。如若把“道”理解為包含“道”之本體與“道”之作用兩個方面,則問題便可迎刃而解:雖然同是一個“道”,但“道”之作用是可以言說的,而“道”之本體則是不可言說的,“道”之作用不等于“道”之本體,故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因此,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是從“道”之體用的角度作出的客觀描述,并無否定“可道之道”的意思。故這裡的文字作“道可道,非常道”并無問題,沒有必要以帛書本為依據,把原文改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結語

綜上所述,因為學者們對《老子》首章起首之句“道可道,非常道”的含義衆解紛纭,迄今并無定論,故筆者對它提出了一種新的解釋,其大略為:宇宙萬物的本原包含本體和作用兩個方面,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無聲無形,無法命名;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則包括創生宇宙萬物,并作為宇宙萬物變化發展的内在根據、準則等,因這種作用是可見可知的,故老子“字之曰道”,即把宇宙萬物的本原取“字”為“道”,因此,“道”首先是宇宙萬物本原之“字”,但同時也是宇宙萬物本原的作用之“名”。在《老子》一書中,為了論述的方便,有時亦以“道”代指宇宙萬物的本原或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而所謂“常道”,即恒久存在之“道”,實即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故所謂“道可道,非常道”,意即可以言說的宇宙萬物本原之作用,不是宇宙萬物本原之本體,或亦可簡要表述為:可以言說的“道”的作用,不是那“道”的本體。

筆者認為,這樣的解釋既契合老子思想之宗旨,亦可以合理地解決長期以來圍繞老子思想的諸多争論不休、懸而未決的問題,如:“道”是否可以言說;“常道”是恒久不變的,還是恒久變化的;第一章中的“此兩者同出而異名”指哪兩者;“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四句應從何處斷句,是從“無”“有”斷句,還是從“無名”“有名”、“無欲”“有欲”斷句;等等。不過,最後要說明的是,從“道”之體用的角度去理解“道可道,非常道”的内涵,并非由筆者首創,因為唐代的陸希聲即已明确指出:“常道常名,不可道不可名,唯知體用之說,乃可玄通其極耳。”宋代的範應元亦說:“道一而已,有體用焉,……體用一源,非有二道也。”隻是古人的論述過于簡潔,未作充分的展開和有針對性的具體說明而已。

道可道非常道深度解析(馮國超道可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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