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建築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簡稱:建築三類人員)是指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
具體分類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産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産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産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産工作的副經理等。
2、建築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
3、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産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産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
“三類”人員在同一單位内(不包括法人)可同時兼任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中兩個及兩個以上崗位的,必須取得另一崗位的安全生産考核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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