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合同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如果是婚前買房的,那麼這時候寫兩個人的名字就屬于共有關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關系的兩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為房産證上的共有人。
同時,共有關系又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辦理房産證的時候既可以約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約定共同共有。貸款的時候也可以以兩個人的名字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雙方隻要是在結婚後購買的房屋,不論登記在哪一方的名下或者是登記在兩人的名下,都應當視為夫妻的共同财産,并且這種共同财産不是按份共有,夫妻雙方對于該房産都享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确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确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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