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目錄範圍内個人負擔醫療費用補償:起付标準2萬元,報銷比例為80%,年度限賠100萬。
2、醫保範圍外個人自費費用補償:起付标準2.5萬元,報銷比例為60%,年度限賠付100萬元。
3、基本醫保門診特定腫瘤類病種自費藥補償:起付标準1萬-1.5萬,若參保人首次投保前已患惡性腫瘤的,報銷比例為60%,若參保後初次确診惡性腫瘤,則賠付比例為90%,年度限賠付12.6萬元。
4、醫保目錄範圍内的超高額醫療費用補償:起付标準20萬元,報銷比例90%,年度限賠27萬元。
5、新冠肺炎保障責任。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确診保險金2萬元,新冠肺炎身故保險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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