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對出生至入學前的兒童進行的教育;它的教育任務和要求是: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這說明,我國幼兒教育在國家教育方針的指導下,始終有着明确的培養目标,它強調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滿足個體發展的需要,承擔着為培養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礎的任務,在性質上屬于基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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