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孝期間,多有忌俗。
1、禁忌穿着紅裝、彩服,以白色服為至上。
2、鞋上的鞔鞋白布隻許讓其自行破損遺落,萬萬不能用手撕扯掉,俗謂這樣做将會“扒去亡人身上的皮”。鞔鞋白布自行脫落,則換成手工自做的白布面鞋,一年一雙,直至三年禮畢。
如今,孝眷中的女性多以白秋鞋、白皮鞋取代,很少趕做白布面鞋。
3、孝眷禁忌理發、剃須、刮臉、洗衣服,據說是為了報答老人對小輩擦屎把尿等抓養之恩,隐含“憂而不妝”、餘哀未盡之意。這就是俗言說的“忌垢痂”。
忌垢痂少則“盡七”長則“百日”,若孝眷犯忌,髒水需得亡人一一喝下,不但對亡人大不敬,而且也給自己造下了深孽大罪。對此,祖祖輩輩有傳言,更有許多故事在民間流傳。
4、身穿熱孝,忌登鄰宅,忌到病人家探望,忌參加一切娛樂活動。
5、忌觀看打井、建廟、安竈、婚嫁、産婦、嬰兒,以免身上的“兇氣”沖犯了神忌、喜慶的事情。如不能自覺執行,别人還要進行幹預,強制讓其執行。
6、重孝在身,運低三分,與人交往,慎之又慎,最忌拌嘴、打架鬧事。
現在,忌俗雖多,也不怎麼嚴格,但至近在“撩服三”、“盡七”之後才少有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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