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官司如果是刑事案件,可以直接申請檢察院或法院調取聊天記錄,但是如果僅僅是民事糾紛,除非一方有證據證明該聊天記錄内有嚴重影響案情的細節存在,否則是不可以要求查看對方聊天記錄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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