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網上關于企業家與資本家的區别,衆說紛纭,也看不到一個權威的說法,本人抛磚引玉,提出個人愚見,僅參考:
首先對二者的定義應該結合中國的社會制度與當下追求共同富裕的時代背景給予解讀,而不是照搬照抄西方概念。
我們可以分别從創造财富與分配财富兩個環節來看。
熊彼特
從創造财富的角度看,企業家是通過創新為核心整合資源創造财富的群體。從這個意義來講,企業家就是“創新家”。正如創新之父熊彼特所言,企業家的本質是創新!熊彼特認為,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産函數,也就是說,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關于生産要素和生産條件的“新組合”引人生産體系。這種新組合包括5種情況:(1)采用一種新産品或一種産品的新特征;(2)采用一種新的生産方法;(3)開辟一個新市場;(4)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種新的供應來源;(5)實現任何一種工業的新的組織。因此“創新”不是一個技術概念,而是一個經濟概念:它嚴格區别于技術發明,而是把現成的技術革新引入經濟組織,形成新的經濟能力。
熊彼特把新組合的“創新"實現稱為企業,把以實現新組合為基本職能的人們稱為企業家。而以“資本”為中心、資本運作為核心手段的一群人則稱為資本家。換言之,企業家精神與核心能力是創新整合,資本也是要素之一但不是核心,資本家精神與實力是資本與資本操控一切,創新隻限于眼花缭亂的資本運作手段上。
喬布斯
企業家運用創新組合創造财富蛋糕,資本家像秃鷹一樣運用資本搶奪财富蛋糕。所以,喬布斯與馬斯克是企業家,索羅斯與巴菲特是資本家。
從分配财富的環節來講,企業家是要為企業全體成員謀福利,追求企業全體成員的共同富裕,而不是少數幾個人巨富,大多數員工貧窮的這種貧富懸殊不斷拉大的情況。企業在創造經濟價值的同時,創造推動社會進步環境和諧的積極力量。
德魯克
德魯克說:“企業是社會的器官。”如果企業想要健康成長,它就不能隻謀求自身的經濟增長,還應該惠及它所在的外部社會環境。就像人體的某個器官,它不能謀求自身的成長速度有多快,它的意義在于對整個有機體的貢獻,承擔讓整個有機體中健康成長的職能。。無論是着眼于提升企業競争力還是促進社會進步發展,追求企業全體成員共同富裕是企業家的責任與企業發展内在要求,真正的企業家要有這覺悟與擔當!
任正非
華為的任正非就是這一企業家的傑出代表!作為創始人任正非隻占華為股份不到1%,其它全部給予優秀的員工分紅,把股份分給大家,也就是華為引以為傲的虛拟股。目前華為8500人有這個股份,創始人任正非隻持有不到1%的股份,這是企業也何等的胸懷和氣魄,把利潤分給打天下的兄弟們,自己僅拿一點點,這一點很多企業家都做不到。
華為這種全員持股的财富分配形态,我把它看作“21世紀的集體經濟”,既保留傳統集體經濟的風險共擔,财富共享的制度,又有強悍的競争力與凝聚力!對于規模以上的大中型企業值得借鑒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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