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賃期限屆滿,未續租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閑置公共租賃住房達6個月以上的。
3、拖欠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
4、出借、轉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利用公共租賃住房從事經營活動的。
5、擅自裝修或者拆改公共租賃住房房屋結構的。
6、将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于違法活動的。
7、承租期間,因購買、受贈、繼承、婚姻等原因導緻住房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
8、承租期間,因家庭人口、收入、财産、遷移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
9、違反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約定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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