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辦理案件批捕後,應當将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一條規定,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财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将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